钦州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速棒材生产线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询比价公告
钦州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速棒材生产线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询比价公告
广州广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钦州恒荣钢铁有限公司并更名为钦州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钦州广钢”),厂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金鼓江大桥南侧西岸。现拟投入约1.598亿元对原棒材车间进行改造,将其改造为高速棒材生产线。
现拟对钦州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速棒材生产线改造工程招标代理组织询价采购。根据广钢集团《关于统一广钢集团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库的通知》钢企集发(2006)104号文的文件精神,欢迎广钢集团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库内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本次询比价,因本项目是冶金轧钢企业,所以在同等条件下具有设备安装工程及机电产品招标经验且有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的机构有优先权。欢迎有意向、资质、有实力和具有良好信誉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报价。
一、招标代理内容
1.服务项目:钦州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速棒材生产线改造工程项目;
2.服务范围: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活动,组织专家评审,办理中标手续,协助业主方进行技术改造合同的签订和其他招标相关事宜等业务;
3.服务结算:服务费(含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一票结算(增值税专票,含税6%)。
二、对参与比价招标代理单位的要求
1.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机电产品招标业务、工程设备招标业务等招标代理机构优先考虑;
3.拥有能完成本项目工作的具有一定数量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能单独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询价文件组成及递交方式
1.询价文件须包含:报价表(参考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代理单位的相应资质等资料;
2.所有提供的资料盖公章,其中报价表一式一份单独密封袋存放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其余文件合并袋装提交。
3.递交方式:送达或快递。
四、其他
1.报价有效期:询比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含答疑);
2.报价文件接收人:凌海波;
3.联系方式:座机:***-********
4.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一号(广钢科技大楼305室)。
附件1.报价表
2.钦州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速棒材生产线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委托协议(参考)
钦州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7月8日
附件1:
报价表
项目 | 类别 | 项目金额(人民币 亿元) | 项目范围 | 项目报价(人民币 万元) | 备注 |
钦州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速棒材生产线改造工程招标委托 | 机电设备 | 1.598 | 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活动,组织专家评审,办理中标手续,协助业主方进行技术改造合同的签订和其他招标相关事宜等业务。 | 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统一广钢集团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库的通知》钢企集发〔2016〕104号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及下浮。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时间: 公司公章:
附件2:
招标委托协议
协议编号:
项目名称:钦州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速棒材生产线改造工程
委托日期:年月 日
招标委托协议
招标人(委托人):钦州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钦州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代理钦州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速棒材生产线改造工程的招标采购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委托协议。
第一条 本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事项:
1. 招标项目内容及预算:钦州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高速棒材生产线改造工程,预算约为1.598亿元。
2. 委托目的:确定供货商/承包商。
第二条 招标人责任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并享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有关权利,承担委托招标的法律责任。
2. 提供招标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如有特殊招标要求,应在委托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3. 审定招标代理机构拟定的公开招标文件。
4. 派员参加开标、评标会议。
5. 积极配合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工作。协助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
6. 组织对供货商履约的验收。
7. 按照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妥善保管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第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责任和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按国家有关招标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招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2. 接收招标人交付的项目资料。
3. 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公开招标文件。
4. 编写及发布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站等有关媒介上发布。
5. 接受供货商投标报名登记,向供货商发售公开招标文件。
6. 召集主持答疑会或勘察现场会(如有需要)。
7. 按照招投标管理要求组织开标、评标。
8. 向中标供货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9. 编写招标活动记录。
10. 按照招投标管理的规定移交保存招标文件。
11. 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得向法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本次招标采购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12. 密切沟通招标人及投标人的关系,及时解答招标采购过程中的问题。
13. 保持公正立场,公平地对待各投标方。
第四条 确定成交供货商程序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成交供货商。
第五条 代理费用及支付
1. 招标代理机构不向招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用。
2. 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执行,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服务费,另依据《关于统一广钢集团招标代理服务单位库的通知》钢企集发〔2016〕104号等文件要求对本次招标按照货物招标收费标准下浮%,。实际代理费为元(含6%税点)
3. 招标代理机构据实向中标人收取评标专家费。
4. 招标代理协助招标人完成招标候选人的选定,并与招标人一起完成中标单位的合同签订,然后把招标的一整套资料交给招标人存档。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 如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相应责任。
2. 因违约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不能达到一致时,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协调。
3.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与供货商签订合同之日止。
4. 本委托书一式四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两份。
招标(委托)人: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钦州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 日 签订日期:年月 日
地址: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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