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南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城区南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伊通河长春市城区南段防洪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伊通河长春市城区南段防洪工程(南绕城高速公路桥—南三环桥)已经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兴建,项目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现对本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2、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建设内容:河道疏浚长度3550m;新建防汛道路8180m,景观游览道路3469m;完成三维土工网垫护坡面积55320m2;生态袋护坡面积39419m2;草皮护坡面积40139m2;高镀铝锌石笼22131m3;步道方砖面积48103m2;新建拦河钢坝1座、排水涵闸11座。
2.2项目建设地点:南部新城核心区,包括东至彩宇大街,南至南绕城公路,西至规划亚泰大街及伊通河西侧滨河路,北至南三环桥。
2.3项目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
2.4项目建设工期:2011年4月15日计划开工,2012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
2.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监理内容范围:防洪工程施工全过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2.7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8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9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南绕城高速公路桥—102国道桥。二标段:102国道桥—南三环桥。三标段:拦河闸(桥)、管理用房等。
3、资格审查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有1项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3.5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1年2月10日至2011年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需持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企业法人签名真迹)、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综合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个标段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形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六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人准时参加。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不足3家时将重新招标。
招 标 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2号
联 系 人:王春华
电 话:133*****3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
联 系 人:李女士、王先生
传 真:****-********转8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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