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立案代理律师招标公告
刑事立案代理律师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某项目刑事立案代理律师采购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某项目刑事立案代理律师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2.2招标范围: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某项目申请刑事立案及相应服务采购专项代理律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本项目经两轮公开招标后转为竞争性磋商,截止递交磋商响应时间(2019年7月3日上午9点整)为止,递交磋商文件的有效供应商为一家: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按照《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 第四款“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卓达中苑商务大厦A座4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7-09至2019-07-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河北石家庄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1101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各潜在供应商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把异议内容加盖本单位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96@qq.com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7-12 09:00,地点为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5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1室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肖亚男 | 联系人: | 梁希 |
电话: | 电话: | 186*****779、151*****642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86*****781@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001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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