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附属人防工程迎门滩站外电源及配套设备、奥体中心站正式用电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附属人防工程迎门滩站外电源及配套设备、奥体中心站正式用电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附属人防工程迎门滩站外电源及配套设备、奥体中心站正式用电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A01-****************XQ-********-****81-4
招标编号:兰轨交招施【2019】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附属人防工程迎门滩站外电源及配套设备、奥体中心站正式用电工程已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人防【2015】1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 标 人: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附属人防工程迎门滩站外电源及配套设备、奥体中心站正式用电工程。
3、项目地点:迎门滩站位于安宁区银安路与富强路交汇处,奥体中心站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T088#路与S095#路交叉路口处。
4、工程概况: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附属人防工程迎门滩站位于安宁区银安路与富强路交汇处。该项目共建设10KV配电室一座,10KV配电室位于地下一层(原建筑设计院预留位置),为其提供电源;10KV 电源引自葛家巷开闭站Ⅰ段10KV专线间隔供电。本工程电力系统提供双电源供电方式,其中主供容量为4450KVA,备供容量4450KVA。
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附属人防工程奥体中心站位于七里河区T088#路与S095#路交叉路口处。本工程共建设10KV配电室3座,为轨道交通1号线奥体中心人防附属工程建筑设施提供电源。容量及供电范围见表:
配电室名称 | 变压器容量配置(KVA) | 台数 | 电源容量(KVA) | 供电电源 |
10KV中心配电室 | 1250 | 2 | 2500 | 主供:陈官营变电站113崔家滩轨道线专线间隔 备供:陈官营变122大滩线73+1#杆 |
10KV1#分配电室 | 1250 | 2 | 2500 | 中心配电室1#、3#馈线 |
10KV2#分配电室 | 800 | 1 | 800 | 中心配电室2#馈线 |
总计 | 5800 | 5 | 5800 |
本工程主供电源陈官营变电站113崔家滩轨道线10KV专线间隔供电,以利用原有架空线路方式至轨道交通1号线奥体中心附属人防工程中心配电室进行间隔。备供电源自陈官营变122大滩线73+1#杆“T”接新建架空线路及电缆供电至轨道交通1号线奥体中心附属人防工程中心配电室进行间隔。1#和2#分配电室电源进线利用轨道交通1号线奥体中心附属人防工程已修建的电缆桥架敷设。
5、概算金额: 1598万元。其中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附属人防工程迎门滩站外电源及配套设备项目概算576万元,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附属人防工程奥体中心站正式用电工程概算1022万元。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
(1)迎门滩站:
电气部分包括:10KV配电室一座(内安装1600KVA 变压器2台,1250KVA 变压器1台,10KV 高压开关柜9台,其中10KV电源进线及PT柜2台、10KV主变受电柜3台、10KV分段开关柜1台、10KV分段隔离柜1台、10KV母线电压互感器柜2台;0.4KV 低压配电柜25台,其中0.4KV主变受电柜3台、0.4KV电容补偿柜6台、0.4KV配电柜15台、0.4KV分段联络柜1台,38Ah直流电源屏(柜)1台,照明配电箱1台,事故信号箱1台);
土建部分:土建基础、门窗及消防通风部分;
线路部分:供电点至新建10KV配电室进线间隔电缆敷设、电缆井、电缆管线及人行道路面恢复。
(2) 奥体中心站:
电气部分:10KV中心配电室包括安装变压器2台,其中1250KVA变压器2台;10KV开关柜12台,其中电源进线开关柜2台、母线电压互感器及避雷器柜2台、备用专用电能计量柜1台、分段开关柜1台、分段隔离柜1台,主变受电柜2台、馈线柜3台;0.4KV低压配电柜26台,其中主变受电柜2台、动态无功补偿柜4台、有源滤波柜2台、分段开关柜3台、低压馈线柜15台;38Ah直流屏1台。预留远动屏基础。
土建部分:土建基础、配电室室内二次结构及装修等;
线路部分:新建2孔电缆管线240米;新建4孔电缆管线50米;敷设ZC-YJV22-8.7/15-3X240型电缆510米(已含余量);敷设ZC-YJV22-8.7/15-3X70型电缆1350米(已含余量);新建1400X2700直线混凝土现浇井1座;新建1240X3030转角混凝土现浇井2座;新建1800X3030三通混凝土现浇井1座;新建1500X1500直线混凝土现浇井3座;新建190-12型水泥杆2基,PZ1-3型水泥杆2基PZ1-4型水泥杆2基;新建10GGJ(12.5米)钢杆2基;新建架空线路3.7公里,使用JKLYJ-10-240型11080米,使用JKLYJ-10-150型1000米;新建ZW32-12/630型真空开关1台。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完成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建、采购、安装及调试、各项检验工作,并完成验收及供电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
注:具体为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9、计划开竣工日期
计划总工期:29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 年09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0 年06月30日
(具体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申请人近五年(近五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类似的电力工程类业绩(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5、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6年度-2018年度)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申请人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申请人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6、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7、根据甘建建(2016)46 号文、甘建建(2016)231 号文规定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 人、施工员 1人、质量员2 人、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2 人、资料员 1 人、材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9 年3月至 2019 年 5 月)职工社保证明(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基数、缴费序列号等信息),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8、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0、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人须提供市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欠薪”证明。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
获取日期: | 2019年 07月09日-2019年07月 14日 |
获取时间: | 2019年07月09日18时00分至2019年07月14日18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获取网站: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sggzyjy.gov.cn)网站自行下载 |
获取方法: |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申请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申请人使用说明”。 2、各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通过 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确认,于 2019年07月 16日 17:00 时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三份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 2019年07月17日到 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19年07月 26日 09 时 00分 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一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原件的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原件(除身份证外)带至开标现场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以备核查,无原件者对应复印件无效。 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甘肃省经济信信息网 (http://www.gsei.com.cn/Index.htm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兰州市轨道交通网(http://www.lzgdjt.cn/)、中国轨道交通网(http://www.rail-transit.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 标 人: |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 55 号 | 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创新园 D 座众创中心 |
邮编: | 730000 | 邮编: | 730000 |
联 系 人: | 杨桂萍 | 联 系 人: | 薛白 |
电话: | ****-******* 转 12318 | 电话: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4@qq.com |
2019年 07 月 09 日
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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