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管理区饶湖办事处第一社区新农村示范创建综合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华侨管理区饶湖办事处第一社区新农村示范创建综合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饶湖办事处第一社区新农村示范创建综合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饶湖办事处第一社区新农村示范创建综合设施建设工程,经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汕侨发[2019]03 号)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主要内容及规模:主要是建设村庄绿化面积 5731 平方米,建设人行道长度 60 米,停车场面积 1072 平方米;新建排水排水沟盖板长度 510 米,砼埕面 966平方米,装修建筑物墙面 187.2 平方米,路灯 92 支,北坑村标示牌 1 个,刻字艺术石 6 只等工程。工程总造价 *******.95 元。主要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2.2 工程建设地点: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饶湖办事处第一社区;2.3 计划工期:计划建设工期为 90 日历天;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4.投标报名投标申请人应 2019 年 7 月 10 日至 7 月 16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进行投标报名,报名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需委托的,被委托人须是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交下列资料:(1)企业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5)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6)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2(7)投标申请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和报名前近 3 个月的社保缴费单;(8)投标申请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前近 3 个月的社保缴费单;8)专职安全员(C 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和报名前近 3 个月的社保缴费单;(9)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和报名前近 3 个月的社保缴费单(主要提供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各 1 名);(10)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报名资料第(1)、(3)项的原件和第(2)、(4)、(5)、(6)、(7)、(8)、(9)、(10)项的复印件(必须是 A4 纸,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投标人资质证书和其它人员的身份证不需核对原件,报名人及其它资料均应核对原件,并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应注明“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饶湖办事处第一社区新农村示范创建综合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第(1)至(10)项报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6.联系方式:招标人: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侨兴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龙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汕尾市华侨管理区侨兴街道办事处 地址: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 32 栋 16 楼联系人:陈炼钢 联系人:陈锦泉电话:181*****406 电话:****-*******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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