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在线监测装置招标公告

变电在线监测装置招标公告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2019年物资类第三批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通知

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年度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总体安排以及物资采购需要,定于2019年7月17日开展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2019年物资类第三批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工作。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此次核实物资范围:

标段号

标段名称

物资名称

Ⅲ-01-03

变电在线监测装置

变电在线监测装置

Ⅲ-01-04

电磁式电流互感器

电磁式电流互感器

Ⅲ-01-05

端子箱

端子箱

Ⅲ-01-06

局放监测系统

变电在线监测装置

Ⅲ-01-07

电气性能试验设备(电缆耐压)

电气性能试验设备

Ⅲ-01-08

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避雷器在线监测)

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

Ⅲ-01-09

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

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

Ⅲ-01-12

光谱仪

光谱仪

Ⅲ-02-01

在线监测系统(开关站)

在线监测系统

Ⅲ-02-02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视频智能监测)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Ⅲ-02-04

激光器

激光器

Ⅲ-02-05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分布式)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Ⅲ-02-06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视频)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Ⅲ-02-07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图像)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Ⅲ-03-10

蓄电池放电仪

蓄电池放电仪

Ⅲ-03-12

通信监控系统

通信监控系统

Ⅲ-04-01

实验台

实验台

Ⅲ-04-03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电缆沟水位在线监测装置)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

Ⅲ-04-05

一体化电源系统

一体化电源系统

Ⅲ-04-06

直流故障测试仪

直流故障测试仪

Ⅲ-04-07

蓄电池组

蓄电池组

Ⅲ-05-02-1

充电桩检测装置

测控单元配件

Ⅲ-05-02-2

充电桩检测装置

充电桩检测设备

Ⅲ-05-02-3

充电桩检测装置

校验仪

Ⅲ-05-03

电气性能试验设备(断路器检测)

电气性能试验设备

Ⅲ-05-04

周转箱

周转箱

Ⅲ-05-05

电气性能试验设备(特高压试验设备)

电气性能试验设备

Ⅲ-05-08

智能变电站电能量采集终端

智能变电站电能量采集终端

Ⅲ-05-09

充电桩

充电设备

Ⅲ-06-01

远动终端设备(RTU)

远动终端设备(RTU)

Ⅲ-06-02

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二次)

智能变电站状态监测

Ⅲ-06-09

IMS核心交换机

IMS核心交换机

Ⅲ-06-10

VPN网关

VPN网关

Ⅲ-06-12

综合网管

综合网管

Ⅲ-06-14

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

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

Ⅲ-06-16

图像监视系统

图像监视系统

注:物料描述见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2019年物资类第三批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货物清单

二、此次核实供应商范围:

参加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投标人。

三、核实方式:

1.核实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5日17时期间,请参加核实的供应商于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并对报名情况予以确认。

2.所有自愿参加核实的供应商均须填写《资质能力核实申请单》(格式见附件1),加盖公司公章并扫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e_zljd@163.com邮箱。

注:①《资质能力核实申请单》应报送可编辑EXCEL表格格式及扫描件(加盖公章的PDF格式)两种格式;②同一供应商申请多个物资的,只须填写一张资质能力核实申请单分别列出申请核实物资。

四、核实方式:

本次核实采取“一站式”核实方式,供应商应携带需核实的资质业绩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核实,核实完毕后即将文件领回。

五、请各参加核实的供应商提前按照本次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见附件2)填写供应商资质信息收集表(见附件3),表格格式请勿修改,并准备好相应支持性文件。

六、递交资料:

供应商应按照本次专用资质业绩要求递交资质业绩文件,所递交的书面文件应与本次核实产品类别相对应(包括电压等级和产品型号)。

本次核实递交资料按物资分类递交,递交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接收范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近三年审计报告原件。技术部分接收范围: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鉴定证书/生产许可证/3C认证/及其他资质文件。技术部分按产品分类递交。为保障资料完整性请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后放入文件盒内递交。

(一)供应商应递交以下书面文件:

1.按照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认证证书及其它必须的资质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2.按照资质能力核实要求提交近三年审计报告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3.供货合同(原件)

按照产品类别的资质业绩年份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供货合同及发票原件(若合同原件没有标明详细规格型号,则须附技术协议)。供应商与代理商之间的供货业绩,须同时附合同和相应的发票;出口业绩须同时附出口报关单等原件。

请按照产品类别分别依据合同签订时间逆序装订成册,并添加封皮和目录(序号+产品型号+合同编号+工程项目名称+供货数量+合同签订日期+业主单位)。封皮写明“XX公司XX年供货合同”,若合同数量过多导致一册装订不下,可分册装订,但须在各册封皮写明第XX册/共XX册。合同原件请以档案盒封装,并注明“合同正本”及供应商名称。

请各供应商在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同时,提供一份与合同原件一一对应的关键页电子版扫描件(应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供货需求一览表(能够体现出具体型号、参数、数量)等),以备留档。

提供合同原件的时间区间请参照相应物资类别的专项资质业绩要求。

4.按照本次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提供所需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鉴定证书/生产许可证/ 3C认证/及其他资质文件(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请按照产品类别分别提供整本报告及证书,不得缺页。请以档案盒封装,并添加封皮和目录(序号+产品型号+报告编号+报告出具单位+出具日期+报告有效期),封皮写明“XX公司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产品检验合格证等”。若报告数量过多导致一盒装订不下,可分盒装订,但须在各盒封皮写明第XX盒/共XX盒。

请各供应商在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同时,提供一份与报告原件一一对应的电子版扫描件(U盘)以备留档。

5.所有提交资质原件的供应商均需提交两份《资质能力核实申请及签收表》(见附件4),请按照实际提交的资质原件填写《资质能力核实申请及签收表》(请将全部原件资料填写于一张表内)并加盖公章。

6.对于取得《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活动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结果证明函件》的供应商,证明函件中已经体现出的信息可使用“一纸证明”原件作为支撑材料,无需再提供相应资质业绩原件。如已获得《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信息表》已到期且未能提供,按原件提供支撑材料为准。

七、特别注意:资质能力核实有效期为一年,即从参加并通过核实日期至第二年相同日期,相同产品核实通过后有效期内无需重复参加核实(重复参加核实的供应商核实结果以最近一次为准)。

供应商在在今后的投标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将“核实信息表”编制在投标文件中。通过核实的供应商到供应商服务大厅领取“核实信息表”时间另行通知。

八、收取文件时间:2019年7月16日 下午14:30~17:00

九、收取文件地点:美裕大酒店三楼清言厅(石家庄市和平路与友谊北大街交叉口南行50米路西)

十、咨询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 物资 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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