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用车的采购公告
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开原市人民法院委托,对执法用车项目(项目编号:LNZC
********396)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1 。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
*******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 本项目主要设备非制造厂商的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如授权多家供应商,所涉及的产品投标报名将全部被拒绝) 3. 本项目核心设备非制造厂商的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具体涉及的设备请详见招标文件需求参数部分) 4. 投标人所提供本项目涉及的核心设备,需是统一厂家,统一品牌的产品,避免因数据格式不匹配所产生的产品对接问题。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7月11日起至2019年7月1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寰禹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近一年(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须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份,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7月25日北京时间13:30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寰禹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开原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开原市滨水新城中央大街
项目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159*****922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天玉办公楼写字间6楼8号
项目联系人: 高飞
联系电话:
136*****586 传 真:
***-********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寰禹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0913
邮箱地址:
********8@qq.com
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