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室建设项目(2)

兵器室建设项目(2)

(一)项目名称:兵器室建设

(二)项目编号:SJZX-ZBCG-2019-3001

(三)竞谈内容:

采购下列软硬件设备

序号

品名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10.1寸可视化联管联控系统+多功能控制器

1

2

防爆加密摄像机

6

3

加密摄像机

1

4

硬盘加密记录器

1

5

专用加密硬盘

7

6

专用防盗门专业锁

2

7

专用三防防盗窗

平方

7.48

8

专用防爆门

平方

5.2

9

兵器室除湿系统

1

10

地址报警模块

22

11

声光警号

2

12

防爆接口盒

18

13

防爆灯

6

14

防爆开关

2

15

防爆插座

2

16

防爆应急灯

2

17

红外入侵幕帘

4

18

红外入侵探测器

6

19

烟雾预警器

3

20

门磁感应器

1

21

观测器材柜

1

22

保险柜

2

23

综合智能枪弹柜出入系统

1

24

服务器

1

25

数据库系统

1

26

枪支弹药审批管理终端系统

2

27

无线报警器

2

28

办公桌椅

2

29

干粉灭火器

4

30

枪弹室墙面涂料处理

1

31

开堵门洞(含材料)

3

32

嵌入自解锁排序密码钥匙柜

2

33

开关电源

4

34

进库手持检测仪

1

35

数据接入保护器

1

36

四框职责牌

2

37

中央空调通风口处理

2

38

线材

1

39

辅件及安装调试费

1

三、承制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部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近三年内参加军队或地方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具备本项目产品经营范围。

(七)具备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行业资质。

四、承制单位资格要求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5日,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具体地址电话询问)。同时实地考察、量测施工场地,进行技术参数答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186*****20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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