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阳市宏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由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备案。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阳市宏伟区农业农村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辽阳市宏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污水管网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补水工程、清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智能控制系统工程,前进河改线工程、污水泵站工程等八项工程,工程分两期实施。
一期工程包含:
1、污水管网工程:在宏伟区内新建DN200~DN1500的污水管网10850米;
2、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新建污水厂一座,近期处理规模1.5万m3/d,远期3.0万m3/d,土建按远期考虑,设备按近期安装,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附属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等。
3.前进河改线工程:改线河道750米,新建护坡1500米,新建溢流坝5座,河道两岸绿化1543㎡。
4.污水泵站工程:改造既有的新华路泵站(3.0万吨/天),新建美林园泵站(5.0万吨/天)和西沟泵站(2.0万吨/天);
二期工程包含
1、补水工程:在新建污水厂厂区内建设污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远期3万m3/d,近期1.5万m3/d,沿新开河(从新建污水厂至新华路桥)建设DN800的球磨铸铁管道4.2km,;
2、清淤工程:清除新开河、前进河底泥4.5万m3,建设污泥晾晒场2处,占地1.6万㎡;
3、生态修复工程:沿新开河、前进河建设生态缓冲带110560㎡,自然草坡驳岸15900㎡,种植水生植物16000㎡,人工湿地5万㎡;
4、智能控制系统工程:本工程主要由现场端监测设备、无线通讯、中心平台三部分组成。现场端在新开河、石厂峪河、前进河及支流沿线共安装标准水质监测自动站1套、水质监测微型站8套,流量监测系统3套,新开河管网沿线及芳烃基地区共安装管网水质监测仪18套。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测量、物探、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4 建设地点:辽阳市宏伟区新开河、前进河及周边。
2.5 勘察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1)勘察设计周期:在设计条件都满足的前提下,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一期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兰家镇污水干管及新开河至污水处理厂污水干管,新建1.5万吨/天污水处理厂),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并提供全部合格的勘察设计成果;二期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在设计条件都满足的前提下,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一期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并提供全部合格的勘察设计成果。
(2)施工计划工期:2019年8月10日至2021年3月10日。
(3)设备调试期:三个月;
(4)设备试运行期:六个月。
2.6质量标准:
(1)材料设备标准:投标人在设计成果文件中必须选用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设计审批通过后,施工过程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技术参数要求选用材料、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等证书齐全,检测报告合格有效;主要材料和设备要求表(见附表3)中所列材料、设备必须逐项注明选用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否则废标。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确认技术标准。
(2)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辽阳市宏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要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辽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设计成果要能满足国家规定的施工、验收标准。
(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污染物排放标准必须达到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一级标准的B标准。经净化后的气体需符合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排放标准,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4)黑臭水体考核标准:符合国家对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黑臭水体治理的考核验收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若投标单位为施工企业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若投标单位为设计企业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且具备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
3.3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为盈利,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
3.5业绩要求:
设计单位:距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有同类(同类是指同等或以上规模市政给排水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施工合同金额应不低于一亿元,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施工单位: 距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有总投资超过1亿元人民币以上同类(同类是指同等规模市政工程)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工程性质或工程规模与本工程类似,或者结构形式和施工工艺等方面与本工程类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5个日历日,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不良记录。
3.8外省企业须按照辽宁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外施工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具备省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用报告【A级以上(含)】。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可于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证(一级市政注册建造师)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以上证件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至辽宁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7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或未能按时抵达指定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阳市宏伟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辽阳市宏伟区文圣路295号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辽宁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168-47号
联系人:高爽
电话:****-*******
2019年7月10日
招标
|
辽宁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