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信访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平利县信访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受平利县信访局(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平利县信访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信访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HCG2019-029
三、采购人名称:平利县信访局(本级)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206号
联系人:平利县信访局(本级)经办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金州南路60号贵豪领郡D座0903室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183*****988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平利县信访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1项
项目概况: 平利县信访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 用于平利县信访局办公用房修缮工程
采购预算: 3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7-10 08:00:00至2019-07-12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金州南路60号贵豪领郡D座090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1)至(5)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17 09:00:00
2、投标地点:平利县正华商务酒店四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7-17 09:00:00
4、开标地点:平利县正华商务酒店四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3*****988
2、开户名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金州路支行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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