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手持电台、集群基地台招标公告

集群手持电台、集群基地台招标公告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集群手持电台、集群基地台项目的采购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1]001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组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集群手持电台、集群基地台项目因故采购失败,现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并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1]032-1号
二、采购项目:集群手持电台、集群基地台。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自2008年以来至少完成两个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同类业绩。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现场登记免费领取。本次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1-02-09起至2011-02-15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领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1-02-16 15:00: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崔先生 ****-******** ********(传真)
七、户 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 号:****************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02-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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