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凤林、高坂小学食堂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凤林、高坂小学食堂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7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江山市凤林小学委托,就凤林、高坂小学食堂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ZC2019ZFCG-0706
二、项目名称:凤林、高坂小学食堂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批)
预算总价 (万元)
1
凤林、高坂小学食堂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
22.0691
四、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于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报名,也可以网上报名,资料费:200元,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19日17:30时,逾期不予接收。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14:30时
开标时间:2019年7月30日14:30时
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西一楼。
七、其他事项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投标人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只能质疑一次);投标人对代理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
质疑函、投诉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得出评标基准价再进行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得出评标基准价再进行评审。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得出评标基准价再进行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山市凤林小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7*****310
地址:江山市凤林小学
代理机构: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毛伟伟
联系电话:152*****959
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采监科
联系人:夏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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