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混凝土)第三次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混凝土)第三次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青山湖区沈桥村(漆村)安置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经理部物资(混凝土)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NC-NCAZF-WZCG-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山湖区沈桥村(漆村)安置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南昌市青山湖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建设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本项目所需的混凝土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青山湖沈桥村(漆村)安置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位于京东大道以东、解放路以北,南北向长约670m,东西向长125~190m。由南昌市青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建设,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中铁城建集团负责施工,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本工程项目由三幢六层住宅、十五幢高层住宅、一栋社区配套用房及一所幼儿园及地下车库构成,总建筑面积337906.95m2其中地上建筑总面积为249565.74m2,地下建筑总面积为88341.21m2,总户数为2206户,绿地率39.40%,机动停车位为2407个,非机动停车位1800个。住宅楼最高楼高33层,约95.7m。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绿化、暖通及配套设施等。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单位进行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4.6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省部级及以上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环保认证,货物应该途中完招标人有权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包括材质和物理性能。

4.7不接受非厂商单位进行投标。

4.8 生产供应能力:提供生产设备明细和生产能力证明。有2015-2018年有为国内大型工程配套工程供应混凝土的经验。附合同及财务往来凭证复印件。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月7月10日至 2019 年7月15 日,每日14:30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建设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 递交时间:2019 年 7 月 17日 9 时30分至10时00 分。

7.2 递交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 7月 17 日 10时 0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青山湖区沈桥村安置房项目经理部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二七南路116号

联系人:杨涛

电 话:189*****339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116号

联系人:郑 敏

电 话:182*****850

监督电话:********697

2019年 7 月 10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用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招标人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1

HNT-01

商品混凝土

C15

M3

5050

免费领取

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青山湖区沈桥村(漆村)安置小区


2

商品混凝土

C20

M3

8425

3

商品混凝土

C25

M3

47500

4

商品混凝土

C30

M3

15930

5

商品混凝土

C35

M3

51450

6

商品混凝土

C40

M3

19980


小计


M3

148335

1

HNT-02

商品混凝土

C15

M3

5050

免费领取

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青山湖区沈桥村(漆村)安置小区



商品混凝土

C20

M3

8425


商品混凝土

C25

M3

47500


商品混凝土

C30

M3

15930


商品混凝土

C35

M3

51450


商品混凝土

C40

M3

19980


小计


M3

148335



合计


M3

296670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 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 80万立方 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丰富的商砼加工经验,特别是具有加工地下室抗渗P6、P8砼。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不接受中介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明细。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物资种类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包件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法人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单位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法人委托人


年 月 日

备注





标签: 混凝土 物资 中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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