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机房设备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局机房设备招标公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机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委托,现就机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二.招标项目名称: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编号:HYQD-11-1001G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为二个包。
第一包:精密空调系统(两套),为“交钥匙”工程。
第二包:配电柜、柴油发电机组系统、UPS电池、KVM系统、服务器机柜等内容,为“交钥匙”工程。
具体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本项目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第一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原件)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4)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
(5)所投产品要求为国内生产、组装。
第二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提供原件)
(3)投标人所投柴油发电机组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UPS电池和配电柜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4)投标人所投柴油发电机组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5)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
(6)所投产品要求为国内生产、组装。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2月28日 14 :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日期:2011年2月28日14 :00时(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青岛市延安三路236号3楼会议室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如下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资质(原件);
(4)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柴油发电机组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
2.公示期: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1年2月1日至2011年2月3日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2月4日至2011年2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青岛市燕儿岛路18号鹏程花园A座2-602室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现场勘察
已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到青岛市城阳区山城路197号进行现场勘察,勘察时间为2011年2月17日14:00-16:00。
联系人:张曦 联系电话:******** 136*****101
招标公司地址:青岛市燕儿岛路18号鹏程花园A座2-602室
联系人:孙茂 王肖
联系电话:****-******** 138*****387 传真:****-********
E-mail:hyhaqd@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漳州路支行
帐户: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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