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万松九里外架搭设 招标公告
中海万松九里外架搭设 招标公告
中海万松九里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外架搭拆作业分包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冯晓蕊 联系电话:136*****429
发出日期: 年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2、投标人合格条件
3、投标费用
4、招标方式
5、招标范围
6、工期及进度
7、质量标准及奖项
8、安全目标
9、文明施工目标
10、CI形象目标
11、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12、投标报价
13、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密封
1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17、合同授予标准
18、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附件
第二部分 外架搭拆作业分包合同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中海万松九里项目总承包工程
1.2工程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和雪松路交汇处
1.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1.5万m2,一栋写字楼、三层商业、一栋综合楼及相应的地下室组成。
1.4建设单位:武汉中海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1.5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人合格条件
2.1投标人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资质。
3、投标费用
3.1投标单位自身承担其自行勘察施工场地、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4、招标方式
本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5、招标范围
工程从开工至竣工所需的所有外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架的搭设、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进出口的安全防护架的搭设、入楼安全通道的搭设、密目网及兜网的挂设及拆除、脚手板及木跳板的安装及拆除、架体拆除后钢管与扣件、顶托分离,钢管分类码放整齐等,其中综合含周转材料(钢管、扣件、顶托、竹笆或钢板网,安全网,密目网、钢丝绳、绳卡等)的现场二次搬运、堆放;脚手架、卸料平台、上下人马道、安全通道的搭拆;高压线防护的搭拆及材料;挂拆安全网、密目网及钢板网(材料由甲方提供、现场周转由乙方负责);木跳板、钢笆片(材料由甲方提供、现场周转由乙方负责);辅材及零星材料(由乙方提供);防护及标牌的铁丝;上下翻板子;钢管涂刷油漆(油漆由甲方提供)等维护费用;所需施工工具使用费;安全措施费(包括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设施);“四口”及安全通道的防护费;维护保养费;税费;钢梁(工字钢)安装及拆除(含埋件预埋)、钢丝绳反拉等;塔吊附墙(如果需要时)处的防护及通道等的费用;悬挑架型钢及钢丝绳安装及周转使用(型钢甲方提供),悬挑架的底口封闭;外架连墙件钢管的预埋,并配合甲方安全标识安装。
6、工期及进度
根据总包合同的工期进度,各部位的工期进度如下:
6.1 开工时间: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7、质量标准及奖项
7.1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达到业主认可的标准为依据),必须达到楚天杯质量奖项标准,且满足实测实量的标准要求。
7.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质量文件的要求及工程施工当地对于脚手架等防护措施的安全等的规定。
8、安全目标
不发生B级及以上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低于3‰,达到湖北省建筑安全优良现场要求。
9、文明施工目标
达到湖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现场要求,并满足发包人技术标准中关于安全文明的要求,且满足发包人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的相关规定。满足楚天杯及中建二局局观摩工地标准要求。
10、CI形象目标
达到中建总公司CI形象金奖评定要求。
11、作业分包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1.1.1脚手架基础、支座的制作、刷漆、安装、拆除。
11.1.2脚手架与结构拉接点钢管的钢筋制作、埋设、焊接、拆架后割除等。
11.1.3跳板(木跳板用铁丝箍头)、钢笆片、安全网、钢管、扣件场内搬运、清理到指定位置。
11.1.4落地或悬挑脚手架(含上下爬梯、坡道)的搭设和拆除,连墙件的预埋。
11.1.5脚手架防护、通道防护、楼梯防护等需用的踢脚板(色带)加工制作安拆,脚手钢管、踢脚板(色带)、剪刀撑及安全标示刷油漆(专业人员及机械操作)。内侧钢板网(或竹笆)挂拆、防护及标牌的铁丝;上下翻板子;为后续外墙分包队伍每一道悬挑层铺设一层工作面;
11.1.6脚手架每一层钢笆片一层兜网,洞口、临边及楼梯的防护以及管井、电梯井防护搭设、拆除,洞口、井道等每两层一隔离,作业面木跳板或钢笆片满铺。
11.1.7跳板、安全网、挑网、爬网的铺设、张挂、拆除更换及安全网的日常清理。
11.1.8落地式卸料平台、防坠平台(限钢管搭设)的搭设、拆除。脚手架、卸料平台预埋安拆及翻层(安装后必须经过安全部验收合格)、上下人坡道、安全通道的搭拆。
11.1.9塔吊附墙处的防护、抱箍及通道防护、施工电梯口立面楼板封闭及刷漆;钢梁(工字钢)安装及拆除(含埋件预埋)、钢丝绳反拉等;塔吊附墙处的防护及通道;外架连墙件钢管的预埋拆除切割;施工电梯、提升架、临边防护、防护棚、马道、材料加工棚等部位的脚手架搭设(含该部位外架的二次搭拆);临街及工程周边范围、地上楼层入口处等满足甲方施工安全防护要求的全部标准化防护棚及安全通道的搭拆,所有标准化防护棚及安全通道须按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搭设;以上内容正常施工过程中的维修及维护。标准化防护棚所用型钢由甲方提供。
11.1.10主体施工过程中外架局部断开以供砌筑装修施工时安装外用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安装外用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预留洞口的临时防护及安装后洞口的封闭围挡;局部外架的改拆等;屋顶结构外架的搭拆(如建筑物门楼及屋面花架、砌筑装修是所用的外脚手架);防护除防护棚外,还包括四口、五邻边及楼梯的防护以及管井、电梯井施工洞口的封闭、施工层铺设木跳板等内容;外架外侧色带的制作、安拆等、外架搭设需用相关材料装卸车。
11.1.11钢梁(工字钢)及卸料平台安装所用锚拉件由乙方预埋,材料由甲方加工成型;卸料平台的提升安装及拆除(限每个单元一个);电梯井内软硬防护安拆(按甲方要求);落地式卸料平台的安装及拆除;悬挑层临边防护的搭设及拆除、悬挑层外架踢脚板的制作安装、悬挑层工字钢底部板刷黄黑油漆;悬挂外架上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及横幅;外墙钢管连接件、钢丝绳拉接环、工字钢U型环的氧割(气源甲供);搭设外架所用的辅助材料及零星材料由乙方提供;装修阶段的二次架及悬挑层的局部返搭拆;施工现场需要增加或重复搭设基坑临时马道;所有标识牌的安拆;施工现场需要搭拆的零星围护;与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主要指土建与安装单位施工衔接工作)。
11.1.12配合人货电梯和货梯、井架安装及卸料平台搭设安装造成的脚手架改动,钢筋、木工等加工棚的搭拆。
11.1.13企业广告牌、品牌布、业主广告牌挂设、拆除,外架上的CI等内容的挂设。
11.1.14钢管、扣件、跳板、安全网、型钢等周转材料拆除及清理后运到施工场地以内按甲方要求分类整齐堆码。
11.1.15材料及设备二次搬运、堆码及超运距用工等,含周转材料(钢管脚手架、扣件及卡子,竹笆或钢板网,安全网,密目网等)的二次搬运、堆放。
11.1.16脚手架日常保养、维修,脚手架的日常维护,迎接检查所作之修改加固等全部内容。
11.1.17架体按甲方要求,机械刷油漆,且色泽按照甲方要求。
11.1.18工完场清等脚手架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1.2悬挑架型钢制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1.2.1加工、焊接、吊装、油漆、维护、套箍预埋、拆除(或切割)(含埋件定位预埋,钢丝绳反拉等),钢管连接件、钢丝绳拉接环、工字钢U型环的氧割等一系列建筑外立面需要氧割工作;型钢及辅材、机具的卸车和场内搬运及材料退场时上车。
11.2.3型钢拆除及清理后运到施工场地以内按甲方要求分类整齐堆放及装车。
11.2.3二次搬运、堆码及超运距用工等。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根据本工程采取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分包范围需要的辅材)、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进行报价,投标人确定综合单价已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单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调整。
12.2综合单价:按201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规则计算工程量,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此单价已包括包含施工所需的人工费、辅材费(甲供除外)、施工工具使用费、与其它相关需要分包方配合办理各种手续的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保险费、税费等;架体机械刷油漆费用;施工过程中可能因客观条件变化而引起抢工的措施费用;悬挑脚手架等相关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迎接检查等全部施工费用。并包含乙方的合理利润、管理费用、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各种标准应考虑的费用以及各种可能因素引起风险费用。
13、货款结算及支付
13.1详见后附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1投标报价表
14.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4.1.4投标人目前供货情况一览表(附合同复印件)
14.1.5企业简介(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需加盖公章)(开标时验上述证件副本原件)
14.1.6响应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密封
15.1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密封袋正面需注明工程名称、投标文件的名称、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投标日期。
15.2密封袋封口(活缝)处应贴有密封条,密封条上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名章、密封日期等。
1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本招标工程于年 月日 时在中海万松九里项目部会议室。在此日期前,标袋不许开封,各投标单位届时不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7、合同授予标准
17.1招标人将选择租金、资金结算、供货保证方面最有利于招标人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17.2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18、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8.1中标通知书发出2日内,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分包合同的签署,规定时间内不签合同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招标人可以另外选择其他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18.2分包合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即生效,但在分包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格式一投标报价表 | ||||||||||
工程名称:中海万松九里项目-外架搭拆作业分包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税额 | 价税合计金额 | 说明 | 备注 |
1 | 地下室-搭拆及维护落地双排外架(单立杆+单剪刀撑)、每层铺设钢网片 | m2 | 3000 | 按照外墙实际搭拆面积计算【外墙长度*搭拆高度】,含外架横向及纵向踢脚板、钢笆片、安全网、兜网安装及拆除、刷油漆、钢丝绳、拉结点及预埋件、U型环的安装切割;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2 | 地上-搭拆及维护落地双排外架、悬挑架(单立杆+单剪刀撑)、每层铺设钢网片【(其一层采用落地架、二层及以上采用悬挑架)】 | m2 | 10000 | 按照外墙实际搭拆面积计算【外墙长度*搭拆高度】,含外架横向及纵向踢脚板、钢笆片、安全网、兜网安装及拆除、刷油漆、钢丝绳、拉结点及预埋件、U型环的安装切割;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3 | 搭拆及维护单排脚手架防护 | m2 | 1000 | 按照实际搭拆面积计算【外墙长度*搭拆高度】,含安全网、刷油漆;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4 | 搭拆及维护满堂脚手架 | m3 | 2000 | 按照实际体积计算;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5 | 搭拆及维护卸料平台-落地式 | 个 | 4 | 按实际搭设个数计算;含搭拆、预埋铁件、电焊、挂钢丝绳、预埋拉环等;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6 | 搭拆及维护卸料平台-悬挂式 | 个 | 40 | 按实际搭设个数计算;含搭拆、预埋铁件、电焊、挂钢丝绳、预埋拉环等;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7 | 搭拆及维护安全通道防护棚 | m2 | 400 | 按照展开面积计算,包含踢脚板、挡板、防滑条、侧板;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8 | 搭拆及维护工具式防护棚、安全通道 | m2 | 1000 | 按照展开面积计算,不包含主材,含安装、拆除及其他所有辅材、包含踢脚板、挡板、防滑条、侧板;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9 | 搭拆及维护安全爬梯 | 座 | 15 | 一层为一座,包含踢脚板、挡板、防滑条、侧板;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10 | 搭拆及维护水平硬质防护(含防护架子搭拆) | m2 | 10000 | 按照洞口面积计算;含硬质封闭含刷红白或黄黑相间油漆人工费;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11 | 搭拆及维护水平兜网防护(含防护架子搭拆) | m2 | 5000 | 按照洞口面积计算;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12 | 搭拆及维护临口、临边、楼梯口等防护栏杆1.2m | m | 5000 | 按洞口尺寸计算、按新标准搭拆三根,含刷红白或黄黑相间油漆人工费。 | ||||||
13 | 搭拆及维护塔吊辅助平台(含走道) | 座 | 16 | 按搭设座数计算;含架子搭设、铺脚手板、挂安全网;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14 | 搭拆及维护悬挑式防护棚(4m) | m2 | 2400 | 按照实际搭设面积计算;含架子搭设预埋,铺设脚手板或钢笆片、钢丝绳、悬挑工字钢;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15 | 搭拆及维护水平挑架(4m) | m2 | 2400 | 按照实际搭设面积计算;含架子搭设预埋,铺设脚手板或钢笆片、钢丝绳、兜网安装;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16 | 施工电梯门 | 个 | 260 | 按照实际施工个数计算;不含主材,含安装;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17 | 搭拆工具式防护栏杆 | m | 8000 | 按照延长米计算;不含主材,含安装;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18 | 合计 | |||||||||
备注:1、单价中搭设占60%,过程中维修占10%,拆除占30%。 |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
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三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和职务)作为我方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工程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委托书有效期至年月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格式四
投标人目前出租情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 | 承租单位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格式五承 诺 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自愿承接中海万松九里项目脚手架搭拆作业分包的施工,在此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CI形象、劳务管理等做出以下承诺: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工期: | 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若我司原因延误工期,接受10000元/天罚款,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1% 罚款。 |
2 | 质量目标 |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为标准,并按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达到业主认可的样板标准为依据),并创楚天杯奖项。 |
3 | 对质量目标的承诺 | 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国家相关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将处以分包方自身工作范围内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分包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工程质量合格为止或者由总包方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返工,费用由分包方承担。总包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或即将支付的工程款及保修金中扣除上述违约金。 |
4 | 环境、文明施工目标 | 达到合法用工,杜绝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高处坠落、触电造成的死亡及重伤事故;杜绝食物中毒、现场作业中毒、火灾、爆炸、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竣工安全考核优良;达到武汉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要求,满足中建二局示范工地标准要求。 |
5 | 对环境、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 未达到武汉市环境文明施工目标,视分包方违约并处罚分包方合同总价0.3%的违约金。 |
6 | 安全目标 | 不发生B级及以上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低于3‰,达到湖北省建筑安全优良现场要求。 |
7 | 对安全目标的承诺 | 若因我司原因达不到此目标,接受合同总价0.3%罚款。 |
8 | 企业CI形象目标及承诺 | 达到中建总公司CI形象金奖评定要求,若达不到此目标,接受合同总价0.5%的罚款。 |
9 | 劳务管理 | 我方保证严格执行贵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各项的工作。同时保证按时支付工人工资,避免劳务纠纷的发生。 |
10 | 其他 | 同类施工经验不少于5个,我方将配备具有多年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根据现场实际需要调配足额的劳动力,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
承诺单位(签章):
中海万松九里项目
外架搭拆作业分包合同
编号:
总包方(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方(乙方):
年 月 日
外架搭拆作业分包合同
总包方(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中海万里九松项目外架搭设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尊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中海万松九里项目总承包工程
1.2工程地点: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和雪松路交汇处
1.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1.5万m2,一栋写字楼、三层商业、一栋综合楼及相应的地下室组成。
1.4建设单位:武汉中海鼎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2、工程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模式报价,包人工、包辅材、包机具和工器具、限额领料(超用量按甲方实际采购价从分包工程款中扣除)、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包括各级检查发生的清理等工作)、包场容、场貌(达到甲方和业主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
2.2供应范围:本工程所有外架、临边防护(其中楼梯临边防护要求采用定型钢管防护)、基坑周边防护、临边洞口防护(包括电梯井洞口防护、门窗洞口防护及其他洞口防护,不分水平、竖向)、安全防护通道及加工棚(需使用标准化配置进行制作安装)、临时通道搭拆、爬梯、外挑防砸棚、上下人马道、防护棚、卸料平台、库房围挡、塔吊附墙安装所需的操作平台及塔吊与楼层间的通道、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楼层入口通道架体、以及卸料平台安拆及翻层、二次结构、装修架及零星架体等相关楼层防护的搭设、维护、除锈、刷漆、拆除。钢管扣件的场内运输,二次搬运、堆码及架子平台及防坠平台的搭设、维护、拆除等所有内容。还包括局部外架的改拆等;屋顶结构外架的搭拆;防护除防护棚外,还包括四口、五邻边及楼梯的防护以及管井、电梯井施工洞口的封闭、施工层铺设跳板等内容;外架外侧色带的制作、安拆等;钢梁(工字钢)安装所用锚拉件由乙方预埋,材料由甲方提供。满堂脚手架钢管在主体完成后由主体施工队伍吊运至甲方指定位置。
2.3作业分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2.3.1脚手架基础、支座的制作、刷漆、安装、拆除。
2.3.2脚手架与结构拉接点钢管的钢筋制作、埋设、焊接、拆架后割除等。
2.3.3跳板(木跳板用铁丝箍头)、钢笆片、安全网、钢管、扣件场内搬运、清理到指定位置。
2.3.4落地或悬挑脚手架(含上下爬梯、坡道)的搭设和拆除,连墙件的预埋。
2.3.5脚手架防护、通道防护、楼梯防护等需用的踢脚板(色带)加工制作安拆,脚手钢管、踢脚板(色带)、剪刀撑及安全标示刷油漆(专业人员及机械操作)。内侧钢板网(或竹笆)挂拆、防护及标牌的铁丝;上下翻板子;为后续外墙分包队伍每一道悬挑层铺设一层工作面;
2.3.6脚手架每一层钢笆片一层兜网,洞口、临边及楼梯的防护以及管井、电梯井防护搭设、拆除,洞口、井道等每两层一隔离,作业面木跳板或钢笆片满铺。
2.3.7跳板、安全网、挑网、爬网的铺设、张挂、拆除更换及安全网的日常清理。
2.3.8落地式卸料平台、防坠平台(限钢管搭设)的搭设、拆除。脚手架、卸料平台预埋安拆及翻层(安装后必须经过安全部验收合格)、上下人坡道、安全通道的搭拆。
2.3.9塔吊附墙处的防护、抱箍及通道防护、施工电梯口立面楼板封闭及刷漆;钢梁(工字钢)安装及拆除(含埋件预埋)、钢丝绳反拉等;塔吊附墙处的防护及通道;外架连墙件钢管的预埋拆除切割;施工电梯、提升架、临边防护、防护棚、马道、材料加工棚等部位的脚手架搭设(含该部位外架的二次搭拆);临街及工程周边范围、地上楼层入口处等满足甲方施工安全防护要求的全部标准化防护棚及安全通道的搭拆,所有标准化防护棚及安全通道须按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搭设;以上内容正常施工过程中的维修及维护。标准化防护棚所用型钢由甲方提供。
2.3.10主体施工过程中外架局部断开以供砌筑装修施工时安装外用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安装外用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预留洞口的临时防护及安装后洞口的封闭围挡;局部外架的改拆等;屋顶结构外架的搭拆(如建筑物门楼及屋面花架、砌筑装修是所用的外脚手架);防护除防护棚外,还包括四口、五邻边及楼梯的防护以及管井、电梯井施工洞口的封闭、施工层铺设木跳板等内容;外架外侧色带的制作、安拆等、外架搭设需用相关材料装卸车。
2.3.11钢梁(工字钢)及卸料平台安装所用锚拉件由乙方预埋,材料由甲方加工成型;卸料平台的提升安装及拆除(限每个单元一个);电梯井内软硬防护安拆(按甲方要求);落地式卸料平台的安装及拆除;悬挑层临边防护的搭设及拆除、悬挑层外架踢脚板的制作安装、悬挑层工字钢底部板刷黄黑油漆;悬挂外架上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及横幅;外墙钢管连接件、钢丝绳拉接环、工字钢U型环的氧割(气源甲供);搭设外架所用的辅助材料及零星材料由乙方提供;装修阶段的二次架及悬挑层的局部返搭拆;施工现场需要增加或重复搭设基坑临时马道;所有标识牌的安拆;施工现场需要搭拆的零星围护;与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主要指土建与安装单位施工衔接工作)。
2.3.12配合人货电梯和货梯、井架安装及卸料平台搭设安装造成的脚手架改动,钢筋、木工等加工棚的搭拆。
2.3.13企业广告牌、品牌布、业主广告牌挂设、拆除,外架商的CI等内容的挂设。
2.3.14钢管、扣件、跳板、安全网、型钢等周转材料拆除及清理后运到施工场地以内按甲方要求分类整齐堆码。
2.3.15材料及设备二次搬运、堆码及超运距用工等,含周转材料(钢管脚手架、扣件及卡子,竹笆或钢板网,安全网,密目网等)的二次搬运、堆放。
2.3.16脚手架日常保养、维修,脚手架的日常维护,迎接检查所作之修改加固等全部内容。
2.3.17架体按甲方要求,机械刷油漆,且色泽按照甲方要求。
2.3.18工完场清等脚手架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内容,随时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并对本施工范围内的周转料及施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外运出场(包括满堂架范围室内的工完场清),若乙方不及时退场或清理,甲方有权另行组织人员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可不经乙方签认而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按发生额的双倍扣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4悬挑架型钢制安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2.4.1加工、焊接、吊装、油漆、维护、套箍预埋、拆除(或切割)(含埋件定位预埋,钢丝绳反拉等),钢管连接件、钢丝绳拉接环、工字钢U型环的氧割等一系列建筑外立面需要氧割工作;型钢及辅材、机具的卸车和场内搬运及材料退场时上车。
2.4.2型钢拆除及清理后运到施工场地以内按甲方要求分类整齐堆放及装车。
2.4.3二次搬运、堆码及超运距用工等。
3、工期及进度
3.1开工日期:以甲方实际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3.2按甲方要求,合同暂定工期日历天。
3.3除因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相应顺延外,其他无论何种原因均不能影响总工期及甲方要求的阶段性工期,乙方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
4、质量标准及奖项
4.1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达到业主认可的标准为依据),必须达到楚天杯质量奖项标准,且满足实测实量的标准要求。
4.2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质量文件的要求及工程施工当地对于脚手架等防护措施的安全等的规定。
5、安全目标
不发生B级及以上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低于3‰,达到湖北省建筑安全优良现场要求。
6、文明施工目标
达到湖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现场要求,并满足发包人技术标准中关于安全文明的要求,且满足发包人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的相关规定。满足楚天杯及中建二局局观摩工地标准要求。
7、CI形象目标
达到中建总公司CI形象金奖评定要求。
8、合同价款和工程量计量方法
格式一投标报价表 | ||||||||||
工程名称:中海万松九里项目-外架搭拆作业分包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税额 | 价税合计金额 | 说明 | 备注 |
1 | 地下室-搭拆及维护落地双排外架(单立杆+单剪刀撑)、每层铺设钢网片 | m2 | 3000 | 按照外墙实际搭拆面积计算【外墙长度*搭拆高度】,含外架横向及纵向踢脚板、钢笆片、安全网、兜网安装及拆除、刷油漆、钢丝绳、拉结点及预埋件、U型环的安装切割;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2 | 地上-搭拆及维护落地双排外架、悬挑架(单立杆+单剪刀撑)、每层铺设钢网片【(其一层采用落地架、二层及以上采用悬挑架)】 | m2 | 10000 | 按照外墙实际搭拆面积计算【外墙长度*搭拆高度】,含外架横向及纵向踢脚板、钢笆片、安全网、兜网安装及拆除、刷油漆、钢丝绳、拉结点及预埋件、U型环的安装切割;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3 | 搭拆及维护单排脚手架防护 | m2 | 1000 | 按照实际搭拆面积计算【外墙长度*搭拆高度】,含安全网、刷油漆;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4 | 搭拆及维护满堂脚手架 | m3 | 2000 | 按照实际体积计算;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5 | 搭拆及维护卸料平台-落地式 | 个 | 4 | 按实际搭设个数计算;含搭拆、预埋铁件、电焊、挂钢丝绳、预埋拉环等;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6 | 搭拆及维护卸料平台-悬挂式 | 个 | 40 | 按实际搭设个数计算;含搭拆、预埋铁件、电焊、挂钢丝绳、预埋拉环等;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7 | 搭拆及维护安全通道防护棚 | m2 | 400 | 按照展开面积计算,包含踢脚板、挡板、防滑条、侧板;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8 | 搭拆及维护工具式防护棚、安全通道 | m2 | 1000 | 按照展开面积计算,不包含主材,含安装、拆除及其他所有辅材、包含踢脚板、挡板、防滑条、侧板;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9 | 搭拆及维护安全爬梯 | 座 | 15 | 一层为一座,包含踢脚板、挡板、防滑条、侧板;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10 | 搭拆及维护水平硬质防护(含防护架子搭拆) | m2 | 10000 | 按照洞口面积计算;含硬质封闭含刷红白或黄黑相间油漆人工费;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11 | 搭拆及维护水平兜网防护(含防护架子搭拆) | m2 | 5000 | 按照洞口面积计算;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12 | 搭拆及维护临口、临边、楼梯口等防护栏杆1.2m | m | 5000 | 按洞口尺寸计算、按新标准搭拆三根,含刷红白或黄黑相间油漆人工费。 | ||||||
13 | 搭拆及维护塔吊辅助平台(含走道) | 座 | 16 | 按搭设座数计算;含架子搭设、铺脚手板、挂安全网;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14 | 搭拆及维护悬挑式防护棚(4m) | m2 | 2400 | 按照实际搭设面积计算;含架子搭设预埋,铺设脚手板或钢笆片、钢丝绳、悬挑工字钢;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15 | 搭拆及维护水平挑架(4m) | m2 | 2400 | 按照实际搭设面积计算;含架子搭设预埋,铺设脚手板或钢笆片、钢丝绳、兜网安装;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16 | 施工电梯门 | 个 | 260 | 按照实际施工个数计算;不含主材,含安装;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17 | 搭拆工具式防护栏杆 | m | 8000 | 按照延长米计算;不含主材,含安装;其中辅材由投标人提供。 | ||||||
18 | 合计 | |||||||||
备注:1、单价中搭设占60%,过程中维修占10%,拆除占30%。 |
8.1综合单价:按2013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此单价已包括包含施工所需的人工费、辅材费(甲供除外)、施工工具使用费、与其它相关需要分包方配合办理各种手续的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保险费、税费等;架体机械刷油漆费用;施工过程中可能因客观条件变化而引起抢工的措施费用;悬挑脚手架等相关技术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迎接检查等全部施工费用。并包含乙方的合理利润、管理费用、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各种标准应考虑的费用以及各种可能因素引起风险费用。
8.2上述内容中含工程从开工至竣工所需的所有外架搭设,外架以外的工程防护费均含在外架的单价中(主要含外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架的搭设、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进出口的安全防护架的搭设、入楼安全通道的搭设、密目网及兜网的挂设及拆除、脚手板及木跳板的安装及拆除、架体拆除后钢管与扣件、顶托分离,钢管分类码放整齐等),固定单价含周转材料(钢管、扣件、顶托、竹笆或钢板网,安全网,密目网、钢丝绳、绳卡等)的现场二次搬运、堆放;脚手架、卸料平台、上下人马道、安全通道的搭拆;挂拆安全网、密目网(材料由甲方提供、现场周转由乙方负责);木跳板、钢笆片(材料由甲方提供、现场周转由乙方负责);辅材及零星材料(由乙方提供);防护及标牌的铁丝;上下翻板子;钢管涂刷油漆(油漆由乙方提供)等维护费用;所需施工工具使用费;安全措施费(包括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设施);“四口”及安全通道的防护费;维护保养费;税费;钢梁(工字钢)安装及拆除(含埋件预埋)、钢丝绳反拉等;塔吊附墙(如果需要时)处的防护及通道等的费用;悬挑架型钢及钢丝绳安装及周转使用(型钢乙方提供、若甲方提供则扣除相关费用),悬挑架的底口封闭;外架连墙件钢管的预埋,并配合甲方安全标识安装。
8.3上述表中外架搭设按实际发生计算,若甲方采用爬架或其他措施,则扣减相应费用,若在搭设外架过程中,未使用乙方的型钢、工字钢,则在结算时按报价将型钢、工字钢费从结算款中扣除。
8.4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价格)合计:元, 大写:。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价款元,大写:,增值税款元,大写:,适用增值税税率为%。其中: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费:万元(),适用增值税率为:%。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安全防护费用、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费用、消防设施及器材费用、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现场安全隐患整改费用、安全资料支付费用、季节性安全费用及其它安全专项活动等费用,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8.5工程量及价款计量方法:
表格中提供数据仅供参考,计量已实际发生为准。。
8.6乙方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此表格说明,具体工作内容以供应范围以及劳务分包工作内容为准。
9合同价款结算
9.1工程款结算
9.1.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采取月度结算方式,月度结算是指甲乙双方依据合同计价原则,根据甲方确认合格的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得出的月度结算。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月度结算,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的月度结算。完工结算原则上为各月度结算价款的累计结果,依据分包完工结算审核流程经分公司经管部审核后作为最终的结算额。
9.1.2月度结算的对象为乙方当月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工作、合同外工作、设计变更、洽商、预算外签证等各项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
9.1.3当乙方正常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时,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当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时,以甲方单方核定的价款作为月度结算,并且甲方只需支付相当于分包工程所在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劳务费,其余款项待乙方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后进行支付。
9.1.4乙方于每月20号日之前将上月16号至本月15号之间所完成的工程量报至甲方,甲方于乙方上报工程量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进行结算,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月度结算,甲方概不负责。
9.1.5乙方应在每月的月度结算报告中将本月度期间的签证一并递交,不随月度结算报告递交的,将视为本月度无签证事项发生,以后不再予以追加及确认
9.1.6完工结算时间: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乙方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甲方,最终结算以甲方公司经管部的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9.1.7乙方作为结算的现场资料(包括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文明等所有合同内容)必须有甲方包括项目经理在内的至少三人签认,才能作为结算依据。资料不齐,预算部门拒绝办理,审核结算的时间从资料齐全后开始计算。且双方约定对于结算条款只执行本合同相应条款,不涉及其他办法。
9.1.8双方确定的合同单价,含所有市场因素及各种可能的情况变化引起的风险在内,一次性包死(包括单价所包含的所有内容)不作调整。
9.1.9完工结算需通过甲方公司经管部的最终审核后方为有效。
9.2工程款支付
9.2.1本工程无预付款,付款节点参照业主支付甲方工程进度款节点,在业主支付甲方进度款到位的一个月内支付乙方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70%;在业主未按时支付进度款的情况下,甲方未能按时付款,不能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也不得因此停止施工,期间不计任何利息。
9.2.3工程结算: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且经甲方经管部审核后,1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款80%,一年内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于两年内付清,规定付款期间内不计任何利息。如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违约或违反规定行为,违约款在结算中扣除。
9.2.3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及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的税务发票提供发票联、抵扣联原件(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查询结果(2份,其中一份加盖公章)、完税证明、发票领购簿加盖公章、税票复印件(2张加盖公章),甲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乙方银行账号内。
9.2.4乙方进场时需提供劳务公司与工人签订的正规劳务合同并报甲方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备案,否则甲方拒付工程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发放人工费时,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个务工人员,由务工人员本人在发放单上签名;甲方有权参与、见证、公示乙方人工费的发放,发放单一式两份。当月报甲方一份,否则下月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劳务报酬。
9.2.5乙方和甲方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9.2.6合同单价含有各种市场因素变化所引起的风险费用及其他因工程方案或工程变更所引起的费,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
9.3增值税发票的约定
9.3.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税务信息必须与合同内信息一致。
9.3.2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并提供国家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资料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并顺延付款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9.3.3发票的开具时点约定
9.3.3.1合同项下存在预付款的,乙方应在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前15日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9.3.3.2对于正常完成月度结算的,合同约定了付款比例的,乙方需按完成结算金额*合同约定付款比例向甲方出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未约定付款比例的,乙方需按月度结算金额向甲方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延迟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9.3.3.3对于未按合同要求完成月度结算的,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9.3.3.4完成竣工结算后,发包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时,乙方必须提供合同结算总价的全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并顺延付款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9.3.4发票违约责任
9.3.4.1乙方必须确保开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发票、拒绝支付一切款项并顺延支付时间,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含未抵扣的增值税款、不得税前扣除成本费用对应的25%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罚款、资金占用利息及相关损失等。
9.3.4.2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① 开具虚假、作废、未报税等无效发票的;
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
③ 开具发票种类错误;
④ 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
⑤ 发票上的信息错误;
⑥ 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票面损毁或涂改等原因造成专用发票认证失败等。
9.3.4.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的税率的,乙方除按合同约定条款赔偿甲方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3.4.4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除按合同约定条款赔偿甲方损失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发票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9.3.5为防止乙方提交的发票没有按时缴纳税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乙方在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时,还需提供就地预缴税款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甲方有权在当期付款中暂扣留与当期税金相等的价款,待甲方在纳税申报通过后,再返还乙方。
9.3.6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使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9.3.7本合同特别明示并约定,开具发票为乙方方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主合同义务而非合同随附义务。
10、设计变更、工程洽商
10.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况,甲方应在接获业主或设计单位通知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0.2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或业主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0.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并应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
10.4如发生因设计变更而造成已成型工程的返工,由甲方核定返工工程数量并进行签认。所发生的变更返工签认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完成交至甲方,作为结算的依据。逾期不办理的,将被视为乙方已默认并自行承担返工费用,甲方不再予以办理。
11、现场签证
11.1 现场分包签证实行周清月结制度,乙方必须在现场发生合同外签证后的当天或三天内,按甲方统一的签证表格填写工程签证单,签字盖章后以发文形式发往甲方项目部工程部、商务部各一份,签证单字迹要清楚工整,必须有编号(编号不得重复,重复编号的签证单全部无效),每周一甲方商务部将上周一至周日发生的分包签证审核完毕并编制分包签证台账,签字盖章后上报甲方公司经管部,作为经管部审核完工结算分包签证结算的依据,若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现场发生的签证漏报或逾期未报,则不在作为结算依据。签证单须有甲方经办人员、项目商务经理、项目经理三人签字且日期齐全,并加盖甲方项目经理部印章后才为有效签证。对签证事由和内容的描述须详尽,必要时应附有图纸及工程量计算式。签证事由注明发生时间、地点、工作部位、及工作内容,注明发生的人工或机械台班数量并明确工种(未明确按杂工计量)、持续时间、完成工作量、附照片2张及以上(照片若不能反应相对应内容则该签证取消)。
11.2 可以办理分包签证的情况:
11.2.1 分包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无法通过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等书面文件计算工程量的,诸如返工等工作;
11.2.3合同承包外另行委托施工的工作。
11.3下列签证单属无效签证单:
11.3.1未按甲方规定表格形式办理的签证或直接用业主签证代替的分包签证。
11.3.2未按表格内容填写,或内容填写不完整的签证。
11.3.3签字不全的签证单。
11.3.4未经项目部认可的任何形式的补贴、补偿费用的签证。
11.3.5签证内容不实的签证。
11.3.6未经认可的零工单价。
11.3.7超过签证时效和突击补签的签证。
11.3.8对签证事由的描述太简单以致无法核定的签证。
11.4只有有效签证单才能得到结算,无效签证单不能得到结算,对已在甲方项目经理部结算的无效签证单,甲方公司经管部门在复核时将予以扣除。
11.5甲、乙双方每周一对本周内所有签证单按时间顺序予以登记、编号,并及时予以处理。
11.6签证价款的确定方式:承包人受发包人的委托从事本合同承包范围以外的其它零星用工,,10小时为1个工日,零星用工按照现场核实的工程量×综合工日计算,技工按元/工日(含增值税),普工按元/工日(含增值税)办理结算。对于有业主正式洽商变更、修改图纸并能够清楚计算工程量的不能执行预算外签证单,对于能以工程量计算的工作,应以工程量计算,按合同约定单价执行,不能计零星用工。只有合同外发生的或无法在图纸上计量的工程量才能执行签证单,对于承包人预算外签证的原则是:必须已经获得业主书面认可的并能收回资金,项目工程部门的签字只能证明事实发生的实际情况,项目商务部对于发生的事实按照合同的约定判定是否符合签证条件及计算规则进行审核,项目经理的签字作为是否计入结算的依据。
12.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
12.1甲供材料及设备:钢管扣件、安全网、钢笆片、工地照明大灯、一二级电箱、塔吊、井架,其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提供。
12.2由于乙方切割钢管或乙方抛扔钢管、扣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绑扎用的铁丝由乙方提供。
13、双方义务
13.1甲方义务
13.1.1甲方工地代表:孙亚洲 全权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13.1.2甲方负责现场总平面规划布置,按受业主、监理、设计院、质检站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下达现场总包管理指令。
13.1.3甲方负责提供临时施工电源、水源,提供临时办公、生活设施供乙方使用,具体事宜由甲方统一组织分包单位协商解决。
13.1.4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并提供施工场地,负责指定乙方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
13.1.5根据合同竣工工期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周计划,并提供给乙方。
13.1.6负责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每天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下达工期控制点。
13.1.7负责对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治安保卫进行总包管理,确保工程的进行。
13.1.8负责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3.1.9协助地方政府、业主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乙方做好施工人员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教育和培训。
13.2乙方义务
13.2.1乙方驻工地代表:电话 :常驻甲方施工现场,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以保证及时、顺利、保质保量地供应钢管扣件。
13.2.3乙方已踏勘现场,确保不以任何借口向甲方进行现场、工期、价格等方面的经济索赔。
13.2.3乙方应遵守省(市)关于承包工程所需资质的技术能力的有关规定,并已获得在本地从事承包工程的资格,有关资料虽经甲方审查,亦不能因此减免乙方应负的责任。
13.2.4认真履行分包合同,服从总承包管理,承担其施工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工期的连带责任。无论何时,乙方向甲方或业主提供的有关工程施工的书面文件虽经审批,但亦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3.2.5向甲方提供承担该分包工程的现场负责人资质、工作简历等主要业绩材料,指定甲方批准的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现场负责人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协调会及其它会议,不按甲方要求通知召开会议每次罚款1000元,代表乙方遵照甲方指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的更换需经业主、监理及甲方的书面批准。
13.2.6执行甲方各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一切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质量责任和经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负责合同范围内的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防火防盗工作。
13.2.7所有架子工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在进场施工后一周内上报相关证件,严禁违章操作。安全网及脚手架的改撤必须经甲方专职安全员同意,并有切实可行的补充措施方可进行。且必须配合甲方的整体施工进度对外架及其他防护进行维护及拆除。
13.2.8负责随时修理、清理安全网、跳板内的孔洞、杂物(含其他分包造成的垃圾杂物)。
13.2.9负责按甲方要求悬挂或拆除标牌。
13.2.10钢管在使用前须征得甲方主管人员的同意,任何不符合使用条件的材料均拒绝使用,乙方不得强行使用,由此双方发生争议影响施工工程的整体进度,则乙方须承担误工赔偿,并限时调入符合使用条件的材料,否则甲方有权利对乙方采取解除合同及勒令退场的决定,并且乙方于之前施工的内容,按实施总价的80%进行结算。
13.2.11做好与本工程其他专业施工分包单位的协作配合。
13.2.12负责预埋搭设外架用的埋件,人工费用含在包干单价内。
13.2.13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发送业主及甲方所有关于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任何意见及通知,凡涉及到乙方工作内容的,乙方必须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13.2.14必须办理施工现场内乙方人员的意外伤害等一切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施工现场内乙方人员的意外伤害不负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有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乙方因未执行上述各项义务而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3.2.15在甲方发出拆除或退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乙方必须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按甲方的进度要求拆除,并组织退场,任何超时或误工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3.2.16务工人员证件齐全,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禁招用无证人员;务工人员名册及证件复印件报现场项目经理部备案。乙方应对进场人员制作花名册并上报甲方备案,每月现场作业人员工资发放记录表及考勤表应上报甲方备案。
13.2.17所有安全防护及外脚手架的搭设标准必须遵守《中建二局三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手册》及《武汉市标准化实施手册》,否则甲方不予验收,将按照中建二局三公司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13.2.18外架楼层防护标准按甲方公司要求实施,否则视为未施工,相应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13.2.19现场使用过程中材料要及时清理,否则造成浪费的费用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3.2.20钢管刷漆质量要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否则视为未进行施工,相应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13.2.21外架搭设及其他防护搭设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项目部施工方案及要求执行,否则因未按照甲方要求而导致后期所有的拆改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因拆改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及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乙方责任人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班组长,若通知2次以上仍未整改,则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4事故处理
14.1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4.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同时不论是何方责任,均应由乙方先行自费对本方人员进行抢救治疗及善后处理工作,发生的费用及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14.3在施工期间,如乙方原因发生一次一人死亡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甲方另外处罚乙方50000元/人;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甲方另外处罚乙方10000元/人;每发生一起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事故,除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外,甲方另外处罚乙方2000元/人,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5特殊要求
15.1从事脚手架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在武汉市备案的专业架子工,从事脚手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15.2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15.3环境目标:施工噪声、粉尘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污水排放符合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废弃物分类管理回收;能源资源节约降耗。
15.4乙方必须加强自身队伍的管理,严禁打架斗殴,每发生一起罚款1万元/人。
15.5脚手架工程结束后,乙方必须在3天内撤离现场,包括所有施工人员、机具设备等,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15.6乙方必须保证合法用工;杜绝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高处坠落、触电造成的死亡及重伤事故;杜绝食物中毒、现场作业中毒、火灾、爆炸、重大责任交通事故;触电、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造成的轻伤事故、工伤事故频率零;竣工安全考核优良。
16.违约责任:
16.1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施工进度要求的,而影响甲方的工程进度,责任由乙方承担,每拖延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补偿费1万元(累计不超过中标方已完工程量的10%)。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6.2因乙方原因,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6.3乙方需对本分包工程进行期间发生或本分包工程引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负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负法律责任,并保证甲方免负该等责任。
16.4乙方如在甲方未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停工,则甲方将拒绝支付乙方未支取的所有工程款,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7、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一:《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合同附件二:《分包质量管理协议》
合同附件三:《环境保护协议书》
合同附件四:《工程分包廉政建设协议书》
合同附件五:《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合同附件六:《承诺书》
18、争议的解决
18.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18.1.2款约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8.1.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8.1.2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起诉。
1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8.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18.2.3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18.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8.2.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9、特别条款
19.1劳动关系、劳动保障
(1)乙方派驻到甲方现场施工的人员应该具备真实有效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
(2)乙方确保派驻到甲方现场施工的人员是已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之缴纳了法律法规、地方性规定要求的各类社会保险的人员;要求劳务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工人工资约定内容要便于计量和支付。乙方在组织人员进场前应将所派驻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己方公章后交甲方备案,乙方并应向甲方递交加盖己方公章的《施工人员花名册》一份。乙方不得派遣未列入《施工人员花名册》中的人员到甲方现场施工,否则,甲方每发现一次此等违约情形,乙方应按照10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此类人员发生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承诺按国家、武汉市以及建二三通(2013)20号《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完善、执行相关规定,并组织相关考试,将教育情况、考试情况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
(4)乙方应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交底,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其它性质伤害的,乙方应积极救治伤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的要求做好事故报告,及时对伤者进行补偿,避免甲方因此等事件而被追索或被有权机关处罚。如甲方因乙方人员的伤亡等事故而被追索或被处罚的,即使甲方承担责任后,甲方也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此等责任,甲方并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此等费用;
(5)乙方承诺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农民工工资、福利及其它依照劳动法律法规应予支付的费用。乙方承诺不因甲方支付工程款延误而延误支付乙方人员的上述费用。如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起民工找甲方闹事情况发生,有一起事件,甲方扣乙方2万元;
(6)一旦发生乙方拖欠劳务工资的情况,且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未按时支付劳务工工资,甲方有权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其应得工资。乙方向甲方提供支付工资的名单及金额并有乙方签字盖章;
·上述金额的总计不应超过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劳务人工费,对于上述支付,并首先从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支付所拖欠的劳务工工资,若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支付全部拖欠的劳务工工资,从尚未结清的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7)对于乙方拖欠劳务工工资,并在发包单位两次提醒后仍不改正,乙方有权解除双方的分包合同,并将其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名单。
(8)乙方要求农民工要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务工期间需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要密切关注委托监护质量,对无力监护或者监护不到位的受委托人要及时更换;务工父母要每周不少于1次与子女沟通交流,利用春节或寒暑假等节假日尽量与子女团聚或见面每年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掌握子女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动态,加强亲情关爱,做到安全生产和关爱子女两不误。
(9)甲方有责督促乙方依法将工资按月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监督乙方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建立职工花名册并办理劳务备案;要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提身份信息、劳务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加强对乙方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在工程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
19.2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的正式执行合同,另行签订的备案合同仅供备案使用。本合同与备案合同如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0、合同生效
20.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约定全部事项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20.2本合同本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乙方(公章):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邮箱地址: | 邮箱地址: |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30号楼 | 注册地址:(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办公地址: | 办公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 纳税人身份: |
纳税人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纳税人识别码:(税务登记证上的15位税务登记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后的单位18位编码) |
开户行名称: 交通银行翠微路支行 | 开户行名称:(必须是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银行) |
开户行账号: | 开户行账号:(必须是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号) |
附件一:
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中海万松九里项目
甲 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总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标:1、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指标1.1杜绝B 级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1.2杜绝职业健康事故
1.3杜绝辐射事故
1.4杜绝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1.5 确保不因安全生产问题而导致局、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受到地方政府扣分等行政处罚等事件
1.6重伤事故率 ≤0.02%,;轻伤事故≤0.2%(此项内容根据项目不同进行修改)
1.7 杜绝因安全管理不力而受到地方政府通报、处罚及主流媒体负面报道事件
1.8 分包安全生产许可证合规率、分包安全管理协议签订率、分包入场培训率 100%
1.9分包单位安全人员配置合规率 100%
1.10 工人入场培训率、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率 100%
1.11无特殊原因,未经甲方统一,不得随意更换现场负责人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创优目标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依据融创品质部相关要求规定执行。
二、甲方权责
1.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2在乙方进场时有义务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取得80分成绩以上者方可上岗作业;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必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防护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1.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5对乙方报送的作业区域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制定的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后监督乙方实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1.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1.7对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乙方安全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8负责审核乙方报送所有的分包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搭设。
1.9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临电设置方案,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10对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进行抽查,以上用品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如乙方私自采购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13在乙方进场后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16在乙方退场时与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三、乙方权责
2.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外管处注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3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至少设一名专职安全员,50~200人以内至少设二名专职安全员;200以上人至少设三名专职安全员,且不得少于职工总人数的5‰。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的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2.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2.5接受甲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2.6对乙方分包的专业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报送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2.7负责编制所属施工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2.8负责依据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临电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交底。
2.9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2.10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2.11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
2.12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2.13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标,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经甲方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2.14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15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2.16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08)97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管理的通知规定,保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必须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处采购,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2.17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从甲方接收及自行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甲方安全部门书面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报甲方安全部门检验。
2.18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安全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2.19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2.30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31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3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3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34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35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36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37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2.38 本队施工人员50岁以上需提供体检报告。
3、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3.1参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风险抵押金额度:
50万元以内:10%
50~100万元以内:8%
100~200万元以内:6%
200~500万元以内:5%
500~800万元以内:4%
800万元以上:3%
3.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未结算前已扣完,乙方应向甲方再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2-5 万元。
3.3工程结束办理完结算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
4、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参照甲方《安全管理手册》、建二三通【2013】76号《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及融创品质部有关规定执行。
5、协议书说明
5.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5.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5.3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5.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5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乙方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质量管理协议
发包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
为保证承包的中海万松九里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达到现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施工规范、设计图纸及发包方所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发包方、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的技术质量要求,确保向业主交出合格产品、满意工程,特制定本协议。协议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具体内容:
1、本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项目实测实量要求覆盖率100%,合格率(分)不低于90;
分公司月度质量检查、公司季度检查及局检查评分90分以上;
融创武汉区域公司月度检查分数92分及以上;
融创集团各季度土建过程评估92分及以上,交付评估85分以上;
第三方实测实量检查综合合格率(分)不低于92。
2、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质量管理禁令、底线: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施工管理禁令(12条)”,附录2;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施工生产管理底线(10条)”,附录3;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底线标准(25条)”,附录4;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实体质量底线标准(20条)”,附录5;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量强条底线管理规定(5条)”,附录6;
3、本工程质量管理必须遵循发包方以下制度:
3.1、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3.2、质量内部考核制度;
3.3、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3.4、材料、半成品及设备进场检验签收制度;
3.5、实体样板制度;
3.6、项目实测实量和优质优价管理协议;附录7
3.7、工序、实体样板、质量停止点质量报验制度;
3.8、质量专项治理管理制度;
3.9、特殊过程、重要工序质量管理制度;
3.10、质量预检制度;
3.11、技术交底制度;
3.12、成品保护制度;
3.13、质量事故、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3.14、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3.15、质量例会、专题会、销项会制度;附录8
3.16、质量奖罚制度。附录9
除以上制度外,具体要求按照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2015年修订版);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量管理手册》(B版)和《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4、承包方须具备承包范围相应资质,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
5、承包方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设置满足工程需要和发包单位要求的技术负责人、资料员、质检员、测量员,配置人员必须持有效职称证和上岗证。承包方进场前将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以正式文件渠道上报发包单位。
6、承包工程所使用的工程物资(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设备等),无论由承包方自行采购或发包方指定采购,均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出厂检验报告,经发包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由承包方提供材料的须承包方签署《工程材料质量保证书》附录1。
7、工程物资有复试或现场抽检要求的,承包方应配合试验员进行见证试验取样,承包方应承担现场取样和制作工作。
8、承包方所使用的计量测量器具应经过有效检定,应建立计量测量器具管理台账,有效期满后及时复检。
9、承包方应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具备必要的施工工具和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10、承包方进入现场施工前,必须接受发包单位的技术交底。承包方应自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专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操作交底,交底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图集的要求。
11、承包方应遵循发包方实体样板制度、项目实测实量和优质优价管理协议。坚持样板引路的原则,任何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方应先做好样板,经发包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样板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否则不得进行大面积施工。同时利用实测实量管理工具推行劳务分包作业队伍的优质优价管理,项目实测实量要求100%的覆盖率;项目实测实量工作必须及时跟上实际施工进度,时间差控制在一周以内(剪力墙模板拆除7天内必须完成实测实量工作);项目部实测实量的主导部门为项目质检部、实施部门为项目工程部、分包施工作业队伍,项目内部的实测实量工作负责楼栋工长、质检及分包队伍专职质检员必须参加,并对实测实量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12、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发包方的质量管理,对施工质量问题的整改要及时有效,达到合格标准;经发包方二次指导不见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发包方将按罚则对承包方进行质量处罚。质量罚款由发包单位向承包方出具书面施工质量问题罚款单,罚款金额均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如接受罚款人拒不签字,项目质量工程师会同质检部长、项目总工、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生效。
13、承包方应按时参加发包方组织的质量例会、专题会、销项会。
14、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施工,并随时接受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没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任何工程均不得隐蔽。当工程某部分具备隐蔽条件时,承包人须自检,自检合格后提前12小时通知发包人工程师申请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无论发包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
15、承包方负责编写、收集、整理的质量技术资料管理应依据湖北省现行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形成于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资料与工程同步。承包方负责的质量技术资料,经发包方检查合格后,交由发包方资料员汇总。
16、承包方有义务对发包方的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发包方认可后采取执行。
17、由于承包方人员不服从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管理,施工质量低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承包方除要其赔偿经济损失外,必要时发包方可以解除分包合同,承包方须无条件清退出场。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代理: 法人委托代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1
工程材料质量保证书
工程名称:中海万松九里项目
专业分包单位(包工包料):
材料名称及供应单位:
在中海万松九里项目工程,由材料供应单位所供应或者包工包料的专业分包单位使用的工程材料,其规格、性能、质量等,必须符合图纸设计、国家规程规范要求,所提供材料的厂家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资料保证真实有效。如使用不合格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材料供应单位承担。
备注:
材料供应单位(签章):
附录2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施工管理禁令
1、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未按程序审批,需专家论证而未论证,禁止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审批的方案执行。
2、施工过程中禁止违反施工技术文件要求。
3、隐蔽工程、模板支撑体系未经验收并完善签字手续,禁止进入下道工序。
4、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安拆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禁止安装、拆卸作业;未经检测合格的,禁止使用。
5、主要的安全设施(如:卸料平台、防护棚等)未经验收签字,禁止使用。
6、严禁不具备响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7、项目安全策划书未经公司审批,项目未与公司签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禁止开工。
8、项目总包单位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禁止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9、作业班组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并完善签字手续,禁止该班组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0、搭设和拆除危险性较大的设施及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未落实旁站的责任工程师和安全员,禁止作业。
11、钢筋、水泥没有出厂合格证或未经复验合格且未见试验报告的,禁止使用。
12、混凝土浇筑作业面未落实旁站的责任工程师和质检员,禁止浇筑。
附录3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施工生产管理底线
第一条 上报资料、信息务必及时真实。
第二条 严禁在质量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第三条 严禁无方案、无交底施工,严禁不按方案施工或擅自改变技术方案。
第四条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五条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验收或检验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安全设施及机械设备;严禁使用无质量、安全保障的材料及大型与特种设备。
第六条 严禁使用未经公司、分公司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劳务和材料供应商。
第七条 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第八条 现场须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合规堆放。
第九条 工程质量不得有不可更改的违反强条的内容。
第十条 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质量事故。
附录4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底线标准
1.项目编制有针对性的质量管控策划,并经上级单位审批(申报省部级以上质量奖的工程应由公司质量总监审批);
2.项目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批手续齐全,对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施工质量有较大影响的方案必须经过公司审批;
3.对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施工质量有较大影响的方案必须按方案执行;
4.楼高在20m以上或五层以上主体施工施工轴线投测必须采用内控法施工;
5.新开工程对业主提供的建筑物平面定位点坐标图必须经过公司(分公司)科技部(技术科)施工技术科(部)进行平面位置的校核,确定无误后方可使用;
6.对业主提供的建筑物定位坐标点桩必须及时进行保护引测控制桩,控制桩应引测到固定建筑物或安全易于保护的地方,引测完毕后,必须经
过公司(分公司)科技部(技术科)施工技术科(部)、监理验线,无误后方可使用;
7.当±0.000m以下基坑土方开挖到最后一步土时,项目应通知科技部(技术科)施工技术科(部)对该基坑标高轴线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根据投测的轴线、标高进行最后一步土开挖、清槽,并浇筑垫层混凝土;
8.住宅工程标高控制必须采用双标高控制,即:墙、柱拆模后,在墙、柱上弹出本层建筑1m控制线,用以控制楼板模板标高和装修楼面标高;同时在墙、柱钢筋上弹出上层结构标高500mm控制线,用以控制楼板混凝土面标高;
9.无论业主、设计有无要求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沉降观测,公司所有工程必须进行沉降观测。观测时间:自测的工程观测到竣工完成,设计有要求的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10.基础换填土方、房心回填土必须分层夯实,并随层进行取样试验。室外回填必须有保证室外散水、管线不沉降的可靠措施。回填、取样过程必须有管理人员旁站监督;
11.防水施工前必须将结构裂缝进行封闭;穿墙、穿楼板管道封堵必须按照公司标准做法执行;防水材料必须按照进场的批次进行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底板、外墙防水施工完毕必须对接头和表面有无破损全数检查;屋面、室内防水必须在防水、保护层或面层施工完毕全数进行试水,试水高度应覆盖全部水平面;屋面防水、外墙防水隐蔽前应经过公司或分公司质保部验收,卫生间、厨房等室内防水施工必须进行样板施工,并经过公司或分公司质保部验收;
12.混凝土浇注必须有管理人员旁站监督,所有商品混凝土严禁现场加水;标养混凝土试块必须有可靠的标养措施;
13.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所签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质量问题责任方界定;
14.钢筋原材质量必须以加工完的钢筋取样合格为标准;无论何种接头形式,钢筋接头位置、错开的百分比必须按照搭接规范执行;
15.所有结构试验连续出现3次不合格时,必须向公司通报;
16.模板、架体等方案计算必须按照工程实际使用材料截面进行验算;
17.顶板模板支撑架配置层数不得少于3层,模板支撑架必须经过项目质量、安全共同验收,高大模板必须经过公司质量、安全或分公司质量、安全相关人员验收;
18.所有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样板施工、样板应通过业主、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验收;
19.外窗、外墙必须进行淋水试验;
20.外墙贴砖、抹灰从基层到面层粘贴用水泥、砂子、粘接剂等材料必须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抹灰必须分层施工,并有可靠的养护措施,必须进行拉拔试验和空鼓检查;
21.寒冷地区冬季施工混凝土必须掺加防冻剂、防冻剂控制标准必须比计划操作环境高一级,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得低于5℃,并有可靠的保温措施;装饰装修工程湿作业原则上应在5℃以上环境施工,特殊情况掺加防冻剂时环境气温不得低于-10℃;
22.机电安装在机房、管道间(井)、吊顶内必须先进行综合排布设计,然后和土建配合进行样板施工,一级、二级工程深化设计需经过公司审核;
23.涉及使用功能、结构安全的施工原始资料、图片必须及时收集,延后时间不得迟于3天;
2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5.对于施工完毕的结构工程严禁打磨、修补、剔凿、擦粉。
附录5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实体质量底线标准
1.工程质量不得有违反规范中规定的所有强制性条文内容;
2.工程质量不得有违反公司强制性标准做法内容;
3.混凝土结构截面尺寸误差不得小于设计的10%;
4.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合格性评定按《混凝土强度评定标准》GB/T50107-2010执行,不得小于设计强度;
5.钢筋原材规格、数量、位置以及钢筋接头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规范允许偏差1.5倍,不得随意切割受力钢筋;
6.住宅工程必须符合北京市关于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规定的全部内容;
7.工程不得出现由于施工控制不当造成的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混凝土结构隐蔽前裂缝、穿墙(楼板)管洞全部通过合理措施进行封闭;
8.防水卷材、涂膜材质、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误差不得超过规范规定,节点做法符合设计规定的图集做法要求;
9.工程屋面、外墙、室内有水房间、地下室不得出现渗漏;
10.在潮湿环境内使用的电缆线槽必须使用防水线槽。
11.屋面设置的避雷带必须覆盖整个建筑,避雷测试符合国家规范及设计要求。
12.电气产品必须有“CCC”标识。所有材料必须使用阻燃材料。穿越防火墙及楼板处必须采取防火封堵。
13.用电设备、电箱、变压器的接地必须可靠,按设计要求设置均压环(等电位)。
14.灯具、线盒、插座、开关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的做法。
15.给排水、中水、热水设备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
16.通风空调系统运行调试平稳无噪音。
17.管线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坡向正确,固定牢固,接头无渗漏,排水通畅,洁具开关灵活,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的做法。
18.电梯运行平稳,平层准确。
19.满足消防疏散的要求,所有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20.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附录6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强条底线管理规定
1、建筑及安装工程中有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
2、违反局质量管理底线及专项治理内容的。
3、禁止没有方案、技术交底就组织施工或不按方案及交底组织施工的。
4、不履行质量验收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5、现场出现钢筋、混凝土等严重影响结构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的。
附录7
项目实测实量和优质优价管理协议
发包方(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一、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
2.验收标准: 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部分,同时按业主和第三方要求合格率标准进行验收。以现场实测实量合格率为依据进行评判,具体详见《实测实量方案》。
3.验收依据和方法:验收依据为各分项工程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公司建二三通[2012]36号文件“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推行实体样板制和实测实量制的通知”中实测实量方法,按楼栋、楼层(或流水段)、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4.范围:正负零以上标准层至屋面。
注:①从地基与基础到装饰装修阶段,项目实测实量要求覆盖率100%;
②实测实量优质优价起始时间:自项目进入地上主体结构首层拆模之日起。
5.合格率(分)标准:
①项目实测实量要求覆盖率100%,合格率(分)不低于90;
②分公司月度质量检查、公司季度检查及局检查评分90分以上;
③融创武汉区域公司月度检查分数92分及以上;
④融创集团各季度土建过程评估92分及以上,交付评估85分以上;
⑤第三方实测实量检查综合合格率(分)不低于92。
二、结算方法及标准
1、质量验收确认人和结算程序:甲乙双方组成实测实量检测小组,应按当月在施楼栋的实际完成面积进行分楼层或流水段对各分项工程进行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实测、验收,并在《实测实量验收单》上签字,经项目质检部长和项目总工程师签字后由项目经理审批,报项目商务部按每月完成建筑面积进行月度结算。
2、结算标准:
2.1、分项工程主控项应100%合格,对个别主控项存在缺陷,经项目编制专项整改方案后仍整改不合格的,要求对相应施工班组进行更换,并对本层楼层面积结算价格下浮5元/㎡;连续两次出现相同分项工程主控项缺陷的,要求更换施工队伍;
3、结算方法:
3.1、项目实测实量优质优价结算标准及方法
项目实测实量优质优价结算标准及方法 | |||||
序号 | 项目内容及要求 | 结算标准 | 结算方法 | 备注 | |
工程名称 | 实测实量合格率 | ||||
1 | 分项工程主控项应100%合格,分项工程一般项实测实量合格率不应小于92%。 | 分项工程 | 木模>90%, 铝模>92% | 每上浮一个点(或一分)对相应分项工程单价上浮1元/㎡ | |
2 | 分项工程主控项应100%合格,分项工程一般项实测实量合格率不应小于92%。 | 分项工程 | 木模=90%, 铝模=92% | 按照本施工合同规定相应分项工程单价执行 | |
3 | 分项工程主控项应100%合格,分项工程一般项实测实量合格率不应小于92%。 | 分项工程 | >85%,<90% | 每下浮一个点(或一分)对相应分项工程单价下浮1元/㎡ | |
4 | 分项工程主控项应100%合格,分项工程一般项实测实量合格率不应小于92%。 | 分项工程 | ≤85% | 对相应分项工程单价下浮10元/㎡ |
重要说明:
3.1.1、项目每月实测实量各项检查总合格率低于90%(铝模92%),评定为不合格,每低于90%(铝模92%)一个百分点,每下浮一个点(或一分)对相应分项工程单价下浮1元/㎡作为处罚。
3.1.2、每月实测实量各项检测总合格率低于90%(铝模92%),项目部立即约谈劳务队老板及班组负责人;如总合格率超过2次低于90%(铝模92%),项目部责令劳务队更换班组负责人,并给予劳务公司5万元的处罚;劳务队更换班组负责人后,总合格率出现第3次低于90%(铝模92%),项目部和劳务班组负责人解除合同,并由劳务班组队承担一切因此而造成的责任。
3.2、上级检查实测实量优质优价结算标准及方法
3.2.1、分公司(公司)月度(季度)检查考核本项目实测实量结果,排名在分公司(公司)所有在施项目前三名奖励分别是:第一名项目奖励分包单位3万元;第二名项目奖励分包单位2万元;第三名项目奖励分包单位1万元。排名在分公司(公司)所有在施项目后三名处罚分别是:倒数第一名项目处罚分包单位5万元;倒数第二名项目部处罚分包单位4万元;倒数第三名项目部处罚分包单位3万元。并且项目部立即约谈劳务队老板及项目经理;连续两次在分公司(公司)考核中排名在后三名,项目部责令劳务队更换项目经理,并给予劳务公司5万的处罚;劳务队更换项目经理后,第3次在分公司(公司)考核中排名在后三名,项目部和劳务队解除合同,并由劳务队承担一切因此而造成的责任。
3.2.2、对于业主方和第三方对项目进行实测实量检查,检查结果未达到业主方要求92分及以上,对项目造成的一切经济、名誉等损失将将由分包单位全部负责,项目部另外对劳务队进行5万元处罚。项目部立即约谈分包单位老板及项目经理,并对劳务队发出严重警告,后续施工过程未明显改进,项目部和劳务队解除合同,并由劳务队承担一切因此而造成的责任。
三、考核评分方式
1、项目部实测实量的主导部门为项目质检部、实施部门为项目工程部、分包施工作业队伍,项目内部的实测实量工作负责楼栋工长、质检及分包队伍专职质检员必须参加,并对实测实量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2、为确保实测数据具有追溯性,项目需对每栋每层进行全数实测实量,检查记录都要如实记录,禁止造假。实测实量应依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要求内容进行实测实量;项目实测实量数据要求必须按楼栋、按月份做好数据的统计分析,并根据数据统计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管控措施。
3、项目实测实量要求100%的覆盖率;实测实量工作必须及时跟上实际施工进度,时间差控制在一周以内(剪力墙模板拆除7天内必须完成实测实量工作);项目实测实量方法必须严格按照中建二局三公司建二三通〔2012〕36号《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推行实体样板制和实测实量制的通知》和业主、第三方实测实量制度方案内容执行,要求实测实量数据记录应真实有效。
4、劳务队务必严格执行实测实量方案要求,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做好实测实量工作,如拒绝或不配合实测实量工作的,第一次对劳务队处以2000元/次罚款;第二次给予5000元处罚,并约谈劳务老板及项目经理;出现第三次,劳务队需更换项目经理,并处罚劳务队1万元。
5、项目每月度按照各楼栋当月施工范围的实测实量结果,按照劳务分包合同及分包质量管理协议和本协议的约定确定当月的工程款额度。
6、项目质量小组按当月在施楼栋的实际完成面积,进行分楼层或流水段对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之后召开实测实量评分专题会议,根据实测实量情况进行评分。
7、实测实量专题会议组成:
甲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生产经理、质检部、技术部、工程部;
乙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代表)、劳务质检员、技术员、栋号长、班组长。
四、协议签订
1、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结清工程结算尾款后,本协议即宣告终止。
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代理: 法人委托代理: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8
质量例会、专题会、销项会制度
1.每月质量例会
每月第四周的周四上午9::30,项目质量部组织召开月度质量工作例会,参加例会的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生产经理、商务经理及质检部、技术部、工程部、物资部各部门部长、工长、质检员、技术员等;参与项目施工的所有分承包方的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
1.1会议内容
通过会议,听取质量工程师对本月质量情况的工作汇报,对一个月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回顾,总结过去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建议,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进行经验交流,及对下个月质量工作的工作计划。各工长提出需要项目解决的问题。利用会议质量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行业、地方及企业技术标准、政策、法令、法规的宣贯和学习。另方面让项目主管领导及时了解项目的工程质量状况,及质量管理问题。
1.2会议的有关规定
1.2.1参加例会人员必须认真记录及时安排会议精神,质检部做好例会纪要;
1.2.2参加例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安排,凡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无故缺席罚款100元。有事必须会前半小时前请假并征得同意,否则按缺席、迟到处理。
2.项目每周质量检查及质量例会
每周四上午9:30,由项目质量工程师组织主持周质量例会,参加人员有:项目总工、生产经理、工程部、机电部、物资部各部门经理、工长、质检员;参与项目施工的所有分承包方的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涉及机电时机电经理及机电部门经理、机电工长参加。
2.1会议内容
通过会议,听取质量工程师对本周质量情况的工作汇报,回顾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将每周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管理问题的数据分析,通过周质量例会进行讨论,项目技术部门对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讲解。作出本周各分包质量总体评价,及各项处理意见。
听取所有参与项目施工的分承包方汇报上周施工项目的质量情况,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质量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及需要项目经理部协调配合事宜。
项目质量工程师要认真听取他们的汇报,分析上周质量活动中存在的不足或问题,并和与会者共同商讨解决质量问题所应采取的措施,会后予以贯彻执行。每次会议都要做好例会纪要,并分发与会者,作为下周例会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2.1会议的有关规定
2.1.1参加例会人员必须认真记录及时安排会议精神,质量部做好例会纪要;
2.1.2参加例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安排,凡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无故缺席罚款100元。有事必须会前半小时前请假并征得同意,否则按缺席、迟到处理。
3、专题会、销项会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确定。
附录9
质量奖罚制度
为规范质量管理,强化质量管理意识,完成质量目标,进一步提本项目的整体质量水平,规范现场的施工程序,将对为施工质量提高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善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不按图纸施工、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造成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一、质量奖励
1、凡在公司及分公司质量检查评分中项目得分达到90分以上时,通报表扬该次检查中得分点相关的承包方,奖励2000元,按比例分配。
2、凡在融创集团或融创武汉区域公司土建测评95分及以上达优奖励,通报表扬该次检查中得分点相关的承包方,奖励3000元,按比例分配。
3、凡在融创第三方实测实量检查综合合格率(分)95分及以上达优奖励,通报表扬该次检查中得分点相关的承包方,奖励5000元,按比例分配。
二、质量处罚
【通用处罚条款】
1、不按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技术规范等进行施工的对分包单位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勒令改正。
2、未接到设计变更、洽商通知擅自修改建筑安装做法,违背设计意图的做法,对分包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勒令改正。
3、违反现行的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各种技术标准、政策、法令、法规标准施工,特别是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做法,对分包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勒令改正。
4、将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对分包处以1000~1500元罚款。并勒令不合格材料退场,已使用部分材料反正或采取补救措施,费用分包承担。
5、在工程测量放线中,未经认真核对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分包处以800~1000元罚款。
6、未能严格执行“三检制”,不执行检查验收程序的,对工序质量及分项质量造成漏检、错检的,对分包处以500-1000元罚款。
7、分包方质量检查员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项目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一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罚款100~200元,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罚款200~500元,累计超过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量检查员清退出现场,分包方必须另外安排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8、不履行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方罚款1000~2000元。
9、任何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都必须由项目工程部的批准,否则不得进行修复、纠偏工作。违者罚款1000元∕次,对有关人员处以200元∕次罚款。
10、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及质量部门进行复查的,视情节轻重处罚有关责任人300~800元;出现质量问题,未得到改进和提高,重复出现的,处罚有关责任人800~1500元;
11、对执法检查中提出的重要质量问题(检查中书面提出),未认真对待、安排整改、落实、反馈,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对分包处以1000~1500元;
1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私自修补的,对分包处以800~1000元罚款。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罚款,但最低罚款金额不小于1万元。
【分项处罚条款】
混凝土分项质量处罚: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震现象,面积小于0.2㎡,处以100元罚款/处;面积大于0.2㎡,处以100元罚款/处;面积大于1㎡,处以1000元罚款/处;
2、平整度误差1cm以上的处以每处100元的罚款。
3、混泥土收平表面外观有不一致(花纹现象)和反梁及落地位置不顺直的每一处罚款50元。
4、浇砼过程遗留及多余的混泥土不及时处理(清理)的每一处罚款50元。
5、浇砼后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每一处罚款50元。
6、浇砼时混泥土掩盖支模材料,如掩盖而不处理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7、不及时浇水养护的或养护不到位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8、浇砼过程中发现有意破坏支模产品及钢筋绑扎产品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9、不及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款100----300元。
10、严重造成返工者(本身技术原因),浪费材料及返工费由班组或负责人承担。
模板分项质量处罚:
1、有胀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而且修补并打磨平整。每出现一处罚款500元,胀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持材料费。
2、模板拼缝大于2mm,发现一处罚款20元。
3、发现柱模板阳角安装时不贴胶带的20元/处。
4、放样支模几何尺寸不符合图纸数据,误差大于2mm一处,的罚款30元/处。
5、砼成品表面遗留模板安装材料(或其它附用材料)而不处理的每处罚款50元。
6、柱垂直度误差5mm以上罚款200元。
7、平台和梁底标高有下坠现象5mm以上,一处罚款500元。
8、阴阳角有严重漏浆的每一处罚款30元。
9、墙根,柱根有流浆现象的一处,罚款500元。
10、上下层支模节点面不平整的,超过2mm,每一处罚款100元。
11、支模成品砼的断面尺寸有严重偏差的(2mm之内)每一处罚款100元。
12、所有楼梯踏步垂直面必须向内倾斜1cm,如向外倾斜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13、所有支模成品砼有遗留螺杆(或支模加固用的其它材料)不及时处理的每一处罚款50元。
14、所有外膜支模标高必须与砼完成面标高一致,误差超过5mm的每一处罚款200元。所有外膜,及洞口边摸,必须带线调直加固,误差超过5mm的,一处罚款200元。
15、支模施工时发现有破坏钢筋成品的每一处罚款200元。
16、支模必须刷脱模剂,如果发现没有刷脱模剂,每一处罚款100元。
17、所有楼层标高的集中误差及分层误差超过0.5cm的一处以500元的罚款。
18、外围柱(墙)模板安装的下口必须与已有砼可靠紧贴加固,如发现外围节点有明显偏差的(2mm之内)每一处罚款200元。
19、楼层内置柱(墙)模板安装的下口没有焊制定位件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20、柱模板安装时柱内垃圾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的每一处罚款100元,地下室外墙接茬位置混凝土浇筑前垃圾清理不干净的,每处罚款1000元。
21、拆模时必须书面申请上报项目部,如擅自拆模的发现后处以200---500元罚款。
22、拆模时没有保护建筑产品的而使建筑产品损坏的处以200元的罚款。
23、外架发现有本班组搁放未使用材料的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24、发现拆模材料从外架往下扔甩的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25、所有支模位置的拼缝超过2mm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26、发现支模支撑钢管以外架做支撑点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27、支模平台面在上筋之前没有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的处以100元的罚款。
28、所有周期使用的模板、方条必须先取钉在支模,如发现没有取钉而安装使用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29、模板施工必须与钢筋施工密切配合,特别部位必先钢筋施工再模板施工,如不听指挥擅自施工而造成的返工由夲班组自行负责,并且处以200元的罚款。
30、支模支撑架不按照规范要求及项目部技术交底要求的或有严重安全隐患而不整改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31、模板安装过程中班组长必须跟踪检查安装质量,通过自检后在上报项目部,如有严重偏差和质量问题的,而需要长时间(4小时之内)整改,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32、不及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款100----300元。
33、本班组没有使用或预备使用的材料,没有定点集中归类的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34、以上工程问题情节严重的(由本身的技术操作原因而返工的),一切经济后果木工班负全部责任。
钢筋分项质量处罚:
1、钢筋取样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处以罚款50---200元。
2、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每一处罚款20元,
3、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20元,
4、松扣和漏扣大于20%的每一处罚款30元,
5、焊接接头不符合每一处罚款20元,
6、弯起点偏移每一处罚款20元,
7、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每一处罚款30元。
8、漏放或多放钢筋每一处罚款50元。
9、受力筋搭接位置不符合规范的每一处罚款50元。
10、钢筋的弯曲度数及弯曲长度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罚款10元。
11、构件加密区不加密或加密尺寸(间距)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罚款20元。
12、伸入支座钢筋的长度(是否直锚或弯曲)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罚款50元。
13、柱筋必须全面焊接定位,如柱筋距放样线误差大于5mm的每一处罚款20元。
14、柱筋距楼层面的预留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罚款30元。
15、箍筋绑扎与主筋不垂直的每一处罚款10元。
16、不及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款100----300元。
17、本班组没有使用或预备使用的材料,没有定点集中归类的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砌体分项质量处罚:
1、砖砌体时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或1.5m,如达不到,砖砌体拆掉返工并罚款100元/m2。
2、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如达不到要求罚100元/m2。
3、砖砌体应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如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0元/m2。
4、砖砌体灰缝应为宽度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m2。
5、砖砌体应以水平线排分批数杆,第一批砖底如灰缝偏厚,用细砼找平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处,不用皮数杆、不拉线砌砖,每一自然间罚50元。
6、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接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处。
7、构造柱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处。
8、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天后再进行其补砌挤紧,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0元/处。
9、拉接筋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或漏放拉接筋,拉结筋留设松动或强度不符合要求,罚50元/根。
10、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按规定挂牌或不按设计重量比,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1、砌体必须断而不按规定留置斜槎,每处罚款100元;砌体留置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12、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没有提前浇水罚款100元。
13、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设过梁扳,每处罚款50元。
14、阳台砖墙和扶手与墙体的连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的连接措施,每处罚款50元。
15、对厕所隔墙下口未按规定做混凝土翻口,每处罚款100元。
16、固定木门窗樘的混凝土砖每边小于二块,且混凝土砖间距大于1200mm者,每樘罚款100元。
抹灰分项质量处罚:
1、基层处理,灰尘、油腻,处理不到位罚50元/m2。
2、抹灰前应提前打水湿润,若不打水湿润罚100元/m2。
3、抹灰厚度不得超过5-8mm/次,不同材质墙体交接应进行加强措施(铺设加强网片,若达不到规范和方案要求罚50元/m2。
4、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阳角应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条。
5、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m2。
6、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m2。
7、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条。
8、施工前必须做好样板套,墙面粉刷逐日逐墙面验收,验收超规范不合格每块墙罚50元/m2,并返工重新粉刷。
9、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整,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条。
10、砼梁、墙、柱基层宜采用未凿毛毛化或砼界面剂处理,也未用1:1水泥砂浆拉毛或喷浆进行毛化处理,罚100元/m2。
建筑做法分项质量处罚:
1、厕浴间、厨房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0元/m2
2、厕浴间或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四周应做200mm挡水坝,地面找平前必须做蓄水试验,蓄水深度为20-30mm,24h内无渗漏为合格并做记录,若不按规范要求做罚200元/间。
3、厨厕间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300元/间,并返工重做,杜绝渗漏。
4、门窗塞缝不饱满、不密实的罚50元/边。
5、找平层与其下一层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表面应密实,不得有起砂,蜂窝和裂缝起泡,起壳等缺陷,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0元/m2。
6、水泥楼面找平层并在水泥终凝前完成不少于两次压光,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m2。
7、整体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抗压强度达到5Mpa后,方可上人行走,若有违章罚40元/间。
8、室外附属工程,室外散水,明沟应设置伸缩缝,其延长间距应小于10m,房屋转角处应做45°缝,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和台阶等与建筑物连接处应设缝处理。上述缝宽为15-20mm,缝内嵌柔性密封材料,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0元/m2。
9、水泥地坪收光抹面时不得散干水泥,也不得散水收光,若有违章罚20元/ m2。
10、地坪面成活后必须成品保护,不得在刚完成的水泥面层上行走和施工,抹好后的面层要及时进行浇水养护,冬季做防寒、保暖工作,若有违章罚100元/间。
11、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每处罚款100元/间。
12、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50cm,每处罚款100元。
屋面分项质量处罚:
1、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200元/m2。
2、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找平层应做面略低的凹坑,此处易渗漏部位宜增设一道防水措施。防水施工完成后应做蓄水或淋水试验。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m。
3、保温层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m2。
4、找平层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找平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5mm,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m2。
5、屋面工程严格按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蓄水试验发现渗漏、积水现象每处罚100元~200元/处。屋面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500元。
6、刚性屋面与女儿墙、烟囱、水箱、管道交接处未按规定做泛水或高度低于250mm,每处(条)罚款50元。
【专项处罚条款】
地下室防水渗漏专项处罚
1、地下室砼基层质量,地下室外墙、顶板、底板砼出现贯通性裂缝、孔洞,未处理或处理后仍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2、穿墙止水丝杆施工质量及后期处理措施,★防水施工前止水丝杆未在剔凿凹槽后根部切除,未用砂浆封堵密实,正负零以下迎水面外墙使用采用套管,每处罚款200元。
3、地下室是否按规范设刚性防水套管(迎水面墙、板),未按规范设刚性防水套管;预埋质量差(如周边孔洞、蜂窝、露筋等);墙面套管与结构面平齐时防水材料未卷入50mm。套管出地下室顶板高度应高于完成面少于200mm,每处罚款100元。
4、变形缝、后浇带施工质量,凿毛、清理不干净,止水带固定不牢固、破损,防水层破坏;止水钢板不连续交圈、焊接、露出宽度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每处罚款100元。
5、防水基层施工质量,★防水基层起砂、开裂、基层不干燥,基层清理不干净、基层不平整,防水层空鼓、露筋、错台、蜂窝、孔洞、裂缝等基层质量缺陷未处理或处理不合格防水层已开展施工,每处罚款200元。
6、防水材料厚度,★现场防水层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涂料及卷材厚度),每处罚款200元。
7、搭接长度,防水卷材搭接长短边搭接小于10cm,尺寸偏差超过-1cm,每处罚款100元。
8、附加层,附加层做法不正确、厚度、宽度不满足设要、达不到构造做法每处罚款100元。
9、阴阳角做圆,防水基层阴阳角未做圆角或折角,或圆角松动、破损、开裂,每处罚款50元。
10、施工缝处理,凿毛并清理不干净、止水钢板固定牢固未满焊、焊渣未清理、分置均匀,每处罚款100元。
11、防水层空鼓、开裂、脱落,★1、涂膜防水层出现空鼓、脱落、开裂;2、卷材防水层出现脱落、开裂,面积≥0.1m2空鼓(设计为空铺除外),每处罚款200元。
12、防水收头,收头措施及收头高度不满足要求,固定措施不合理,防水收头不严密、翘曲、开裂,每处罚款100元。
13、基坑回填质量及成品保护,★地下外墙防水保护层铺贴未严密稳固,防水层缺失;防水施工后防水层遭到破坏(防水层已被破坏;材料堆放于或钢管立于无保护层的防水层上;地下室外墙防水层回填土施工时无保护层;建筑垃圾与防水层接触),每处罚款300元。
14、构筑物出地下室顶板,出地下室构筑物未一性成型、砼上返高度不满足设计及规范,未一次成型应增加止水钢板,成型质量不足,每处罚款100元。
15、地下室外墙、顶板、底板渗漏,★地下室外墙、顶板、底板防水施工后发生渗漏,每处罚款500元。
卫生间防水渗漏专项处罚
1、涂膜基层质量,防水基层起砂、空鼓、开裂、基层不干燥、基层平整、钢筋、孔洞等砼质量缺陷未处理防水层已施工,每处罚款50元。
2、穿楼板管道吊洞质量,★未分层浇灌、砼浇筑不密实、铁线支模、基层清理不干净,管道根部清理不干净、使用砂浆浇筑,每处罚款100元。
3、卫生间涂膜厚度, ★最小厚度不小于设计厚度90%D,平均厚度不小于设计厚度100%D ,每处罚款100元。
4、卫生间防水层质量,★涂膜防水空鼓、分层、裂缝和脱皮等现象,每处罚款100元。
5、防水层成品保护,防水层施工后破损,每处罚款50元。
6、卫生间渗漏,★防水层施工后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7、卫生间附加防水层处厚度,最小厚度不小于设计厚度150%D,每处罚款50元。
8、相邻房间高差,确保有效降板(最低应满足要求大于等于4cm),降板位置合理,每处罚款50元。
9、地面找坡坡度,排水不通畅,有积水、排水坡度不合理,每处罚款50元。
10、混凝土返坎,★墙体、风道根部未翻坎凿毛、高度不正确、铁线、PVC套管支模,使用砖块做内撑,混凝土返坎松动,浇筑完成后不密实,每处罚款200元。
外墙防水渗漏专项处罚
1、外墙构造柱,外墙构造柱浇筑不密实(如狗洞、二次修补质量较差等),每处罚款50元。
2、外墙洞口封堵,★工字钢预留洞、脚手眼等外墙孔洞封堵不密实(如狗洞、二次修补质量较差等),每处罚款100元。
3、外墙窗口过梁、窗台板等外墙二次构件质量,★外墙过梁、窗台板等外墙二次构件成型质量不密实,存在空洞;外墙构件与砌体、砼结构间隙封堵不密实,存在缝隙。每处罚款100元。
4、外挑雨棚、空调板、线条、敞开式阳台、露台处砼返坎,外挑构件根部砼坎高度未满足最小要求(满足翻边设置要求),反坎底部凿毛处理不合格,砼反坎浇筑不密实,铁线、PVC套管支模,使用砖块做内撑,每处罚款50元。
5、外挑飘窗、空调板、线条、空调眼等完成面坡度,空调板、线条外挑构件向外坡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穿墙螺杆眼封堵质量,★螺杆眼封堵不密实,PVC套管在封堵前未破碎处理。每处罚款10元。
7、外墙砌筑,有瞎缝、透明缝砌筑顶砖灰缝不饱满,外墙砌体顶部采用发泡工艺,每处罚款20元。
8、外墙顶砌、顶塞质量,无论是否进行外墙抹灰,外墙顶砌、顶塞质量不密实,每处罚款50元。
外门窗防水渗漏专项处罚
1、滴水线、鹰嘴等窗楣做法,滴水孔,外墙窗楣未做滴水线或滴水槽,或滴水孔。每处罚款20元。
2、窗台压顶,外窗下口砌体墙未设置混凝土压顶,砼压顶深入两侧支座小于250mm;窗台压顶厚度不满足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未能满足不小于100mm,外窗台抹灰为向外找坡,且坡度应小于5%,每处罚款50元。
3、副框与墙体间缝隙的处理(25mm以内缝隙),★1、副框安装完成后,单独对其与四周结构间缝隙进行塞缝,收成“八”字口;2、塞缝必须采用防水砂浆,严禁用发泡封堵;3、必须将临时固定木楔去除,一次封堵严密,封堵完成下口内严禁有管线穿越;4、塞缝时基层清理干净,塞缝完成后及时养护,防止塞缝开裂渗水,每处罚款50元。
4、窗框与墙体间缝隙的处理(无副框)(25mm以内缝隙),★1、窗框下口及两侧200mm高范围内采用防水砂浆塞缝,收成“八”字口;2、其余部分用聚氨酯发泡胶填充,发泡胶填充应均匀、密实。3、发泡胶成型后不应切割。打胶前,框与墙体间伸缩缝外侧应用挡板盖住;打胶后,应及时拆下挡板,并在1O ~15min 内将溢出泡沫向框内压平,每处罚款50元。
5、窗外侧墙体面层处理,1、有副框外墙抹灰,抹灰层应与副框内表面未一平;2、无副框窗外墙抹灰,面层表面抹灰遮住泄水孔,每处罚款50元。
屋面(阳、露台)防水渗漏专项处罚
1、防水基层施工质量,★基层起砂、空鼓、开裂、露筋、狗洞等缺陷,基层未干燥,止水螺栓杆处理不合格,防水施工前基层质量缺陷未处理合格,每处罚款100元。
2、细部处理,卷材收头方式未满足规范或设计要求;上返高度未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罚款100元。
3、防水层厚度,防水层厚度未满足设计要求,每处罚款50元。
4、防水卷材搭接长度,搭接长度小于10cm,尺寸偏差超过-1cm,每处罚款50元。
5、屋面混凝土返坎,女儿墙及风井等出屋面构筑物根部砼坎质量:高度、凿毛、植筋清理不合格、铁线穿过砼坎,砖块内撑,每处罚款100元。
6、出屋面管道根部吊模质量,未分层浇灌、密实、非铁线穿越支模,每处罚款50元。
7、天沟、雨水口周边坡度,坡向不正确、倒坡、积水;雨水口有篦子。雨落水口处防水封堵质量不合格,每处罚款50元。
8、顶层结构,★顶层结构楼板不应出现贯穿裂缝现象,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如出现象渗漏(防水施工前和施工后两个阶段),每处罚款200元。
9、泛水高度内不能采用带PVC套管的穿墙螺杆,屋顶出屋面女儿墙、构筑物等墙体建筑完成面起算200mm高度内不能采用带PVC套管的穿墙螺杆,每处罚款50元。
10、瓦屋面、采光窗防水收口,瓦屋面、采光窗防水收头不合理;防水层上返未在抹灰基层/底层上、外露。每处罚款50元。
11、防水成品保护,防水施工后破损及破坏,每处罚款50元。
12、变形缝施工质量,★变形缝部位防水施工不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每处罚款200元。
其他防水施工及节点渗漏专项处罚
1、其他部位吊洞质量满足要求,吊洞封堵未分层施工,吊洞质量差、基层清理不干净(含铁丝吊洞),每处罚款50元。
2、地漏、雨水斗:设置坡度合理,不存在积水,水表井设置地漏,地漏标高未满足低于阳台地坪完成面;水暖管井无排水地漏,水暖管井四周未设置砼返坎,高度小于150mm,每处罚款100元。
3、采光窗、采光井★采光窗周边防水收口不合理,翻边高度不满足要求,窗周边打胶不严密,采光窗井排水措施未有效合理,采光窗井安装后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室内空鼓开裂专项处罚
1、砌筑砂浆,楼层上堆放的砌筑砂浆无垫板或容器、现场加水、已初凝后继续使用,每处罚款50元。
2、砌块质量,每面墙出现2处及以上碎砖或断砖(断面不规则、非切割的砖为碎砖和断砖,以及尺寸小于1/3整砖非正常组砌排版的砖),每处罚款50元。
3、灰缝质量,竖向灰缝出现透明缝、瞎缝、假缝(“箱体预留洞背后补砌”和“不同砌块组砌”产生的通缝不算),每处罚款20元。
4、砌筑组砌方式,出现竖向通缝,一次性砌到顶或补砌、不符合节点大样图等)顶砌一次性到顶,每处罚款50元。
5、顶砌、顶塞质量,补塞质量差(如灰缝不饱满、顶塞不实、先码砖后抹缝),每处罚款100元。
6、过梁,过梁入墙长度不足250mm;当过梁受平面限制入墙长度不足150mm时,未采用植筋及现浇的方式进行施工的,每处罚款50元。
7、门垛砌筑质量,门垛存在开裂、用手搬出现松动的现象、同缝、未调拉结筋或间距过大,每处罚款50元。
8、砌体墙面管线暗埋、后开槽,人工手工剔凿开槽;抹灰前未将管槽封堵密实,封堵完成后存在开裂,配电箱体周边孔隙细石砼封堵不密实。每处罚款50元。
9、抹灰基层处理,挂网、甩浆前未将墙体各种孔洞封堵、或封堵做法和质量不合规、结构缺陷修补和杂物清理不到位(含高低差未填补),每处罚款50元。
10、挂网,不同材质墙面抹灰前未挂抗裂网、或宽度小于200mm,抗裂网锚固方式错误或不牢固,钢丝网丝径小于0.7mm。每处罚款20元。
11、抹灰前墙面甩浆,抹灰前墙面未甩浆或甩浆质量差(粘结强度不足、严重不均匀),每处罚款20元。
12、抹灰砂浆,楼层上堆放砂浆未设垫板、现场加水、初凝后使用,每处罚款50元。
13、分层抹灰,未分层抹灰,超过35mm未加抗裂措施加盖抗裂网,每处罚款100元。
14、抹灰后开槽及封堵质量,抹灰后开槽不规则,未机械开槽,封堵质量不密实,每处罚款50元。
附件三:
环境保护协议书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方针,完成公司环境目标和指标,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14001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1、我公司(甲方或承包人)承建的中海万松九里项目按与供方签订的合同要求为供方提供施工条件。
2、乙方为运输供方:是 否
2.1在运输化学品,特别是运输化学危险品时,供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管理的规定;
2.1.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1.2碰撞、互相接触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违反装配限制和混合装运的规定。
2.1.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2.1.4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
2.1.5具有应急措施和方法。
2.2遵守下述要求:
2.2.1加强机动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2.2.2禁止在施工现场内冲洗车辆。
2.2.3对漏油的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2.4禁止在施工现场内鸣笛。
2.2.5施工现场有防扬尘飞散的措施。
3、乙方为建筑施工供方:是 否
3.1供方(乙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建筑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供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3.2供方要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3.3供方要防止或减轻粉尘、振动噪声等对社区污染和危害。
3.4供方按要求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3.5建筑工程竣工后,供方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3.6如果供方有食堂、生活区,应严格遵守地方的有关规定,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必须经隔油处理,再向外排放。
4、供方违反上述协议条款,造成的后果由供方自行承担。
5、双方如有其它约定另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乙方代表或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四:
工程分包廉政建设协议书
总承包人(甲方):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人(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管理,确保工程项目高效优质竣工,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廉政管理协议书,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1、甲方廉政管理职责
1.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甲方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1.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
1.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1.4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廉政制度,不得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或故意刁难乙方。
1.5甲方人员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可能对其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或高消费娱乐活动
1.6甲方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7甲方人员不得利用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名目收受各种礼品、礼金和礼劵。
1.8甲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应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发现贿赂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2、乙方廉政管理职责
2.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廉政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参照执行。
2.2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
2.3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或借婚丧嫁娶、出国升学、乔迁生日、生病住院、节假日等时机向甲方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礼劵,否则视为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甲方人员。
2.4乙方不得与甲方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不得邀请甲方人员进行旅游、出入高档娱乐场所。
2.5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甲方人员,造成甲方利益损失的,甲方将视情节和后果扣除乙方工程款1~5%,直至终止工程项目分包合同。
2.6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院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赔偿。
2.7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洁行为,应予以抵制,并主动及时把情况反映给甲方主管领导和纪检部门。
3、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附件五:
建设工程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规范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共行为,保障劳务工人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本单位在履行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单位”)签订的工程劳务合同全过程中,在进行劳务分报和使用劳务用工方面,本单位承诺如下:
1、本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贵单位的一切规章管理制度,依法从事工程劳务分包和劳务用工管理,不搞挂靠,不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挂靠,不使用小包工队和未经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
2、本单位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
3、本单位使用的劳务工人,保证做到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劳务作业的内容和劳动报酬的计价方法及标准,明确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承担的责任,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主动接受贵单位采取的监督管理措施。
4、本单位严格按照与贵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劳务合同和本单位与劳务工人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劳务工人的劳务工资,无论发生任何情况,本单位决不拖欠劳务工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劳务工人工资,并经劳务工人本人签字确认,主动呈报贵单位监督检查。
5、本单位自愿接受贵单位关于队劳务工人工资发放而采取的任何监督和管理措施,严格执行贵单位关于劳务用工和劳务工资支付的规定,若贵单位认为有必要,未确保劳务工资足额按时发放需建立劳务工资支付保障资金,本单位自愿足额按贵单位要求缴纳劳务工资支付保障资金,接受贵单位队劳务工资支付的任何监督措施,做好劳务工资支付工作,并将支付的劳务工资支付统计报表及时呈报贵单位审核监督。
6、若贵单位认为有必要,需在银行开设“劳务工资专户”,本单位自愿接受并委托贵单位在银行开设“劳务工资专户”,建立劳务工人工资卡,将工资直接打入劳务工人工资卡中,自愿接受贵单位队“劳务工资专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7、若贵单位发生资金矛盾时,本单位将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无条件优先支付劳务工人工资。
8、本单位因拖欠劳务工人工资,且处置不当导致劳务工人投诉或上访事件,给贵单位造成影响,本单位除队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外,愿依据与贵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约定以及贵单位有关管理制度或规定的任何处罚,并愿意接受贵单位按本单位拖欠劳务工资总额的50—100%的罚款。
9、本单位将严格按照贵单位规定,成立劳务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分别时处置劳务工资纠纷在本单位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确保劳务工资支付纠纷化解在本单位,决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或将责任、矛盾延伸至贵单位。一旦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因劳务工资支付的投诉或上访时间,本单位保证及时主动向地方政府和贵单位回报,主动向地方政府承担因支付劳务工资的责任并积极去做地方政府的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不给贵单位产生任何负面影响和负面效应。
10、本单位保证按贵单位规定,在劳务工人集中生活区张贴本单位劳务工人工资纠纷处置公告,公布劳务工人工作管理制度,发生工资支付纠纷的处理程序,本单位和项目部处理劳务工资支付纠纷的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点。保证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好每起劳务工资纠纷,自愿承担无论任何原因导致因劳务工资支付纠纷给贵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诺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承 诺 书
致: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公司自愿承接中海万松九里项目脚手架搭拆作业分包的施工,在此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CI形象、劳务管理等做出以下承诺: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工期: | 满足甲方工期要求;若我司原因延误工期,接受10000元/天罚款,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1% 罚款。 |
2 | 质量目标 |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为标准,并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达到业主认可的样板标准为依据),并创楚天杯奖项。 |
3 | 对质量目标的承诺 | 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国家相关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将处以分包方自身工作范围内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分包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工程质量合格为止或者由总包方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返工,费用由分包方承担。总包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或即将支付的工程款及保修金中扣除上述违约金。 |
4 | 环境、文明施工目标 | 达到合法用工,杜绝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高处坠落、触电造成的死亡及重伤事故;杜绝食物中毒、现场作业中毒、火灾、爆炸、重大责任交通事故;竣工安全考核优良;达到武汉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要求,满足中建二局示范工地标准要求。 |
5 | 对环境、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 未达到武汉市环境文明施工目标,视分包方违约并处罚分包方合同总价0.3%的违约金。 |
6 | 安全目标 | 不发生B级及以上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低于3‰,达到湖北省建筑安全优良现场要求。 |
7 | 对安全目标的承诺 | 若因我司原因达不到此目标,接受合同总价0.3%罚款。 |
8 | 企业CI形象目标及承诺 | 达到中建总公司CI形象金奖评定要求,若达不到此目标,接受合同总价0.5%的罚款。 |
9 | 劳务管理 | 我方保证严格执行贵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劳务实名制管理的各项的工作。同时保证按时支付工人工资,避免劳务纠纷的发生。 |
10 | 其他 | 同类施工经验不少于5个,我方将配备具有多年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根据现场实际需要调配足额的劳动力,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 |
承诺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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