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河库连通及生态修复配套工程无标段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河库连通及生态修复配套工程无标段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河库连通及生态修复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J-A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河库连通及生态修复配套工程由西藏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发改基建[2019]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阿里地区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区财政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规模:亲水平台6个,休息石凳83个,垃圾箱50组,花岗石地面,花岗石栏杆,景观灯127个,景观灯带,花架4个以及电力设备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地区财政统筹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 2.5工 期:105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19年6月3日10时00分至2019年6月10日23时59分,登录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gov.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24日10时30分,地点为: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阿里地区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天海路德康鑫居9栋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139*****473 八、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投该项目投标无效。 8.2、项目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 法人授权委托人开标现场携带公证书的原件参加会议)和承诺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8.3、投标单位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8.4、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网页截图。需体现公司名称、法人、授权委托人信息(如有))。 8.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6、备注: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格式为XZT格式)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同时还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必须相符,如不相符按废标处理)、投标函及用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档2,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8.7、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及藏建市管【2017】142号的规定要求。 8.8、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规定要求。 |
标签: 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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