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镇镇史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湖?镇镇史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镇镇史馆改造工程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阳羡生态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湖?镇

2.2工程规模: /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约53万元

2.5计划工期:签订设计合同开始至2019年7月25日完成

2.6招标范围: 设计与施工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本公告要求;

3.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7月9日至 2019年7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7#5楼)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7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湖父镇人民政府3号楼210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装袋即可)

5.3.1符合性检查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19年1月至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社保,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项目负责人投标);(4)建造师注册证书(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第二周年付至审定价的80%,余款在第三周年内付清(质保金除外)。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细则见本公告附件。

8.其它:

8.1 ********7">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9、联系时间及方式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湖?镇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1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阳羡生态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湖?镇

联 系 人:沈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环科园杏园路108号科创商务中心7#5楼

联 系 人: 孙欢

电话:****-********

附件一:评标办法

一、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委员会应独立评分,不得采取相互协商、暗示、询问他人等方式影响其他评委评分。

四、无效投标文件一律不予以评审。

五、综合评估法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并分别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标分值为26分,施工能力为4分,设计方案为70分。具体评审见下表:

评审项目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商务标

26分

投标报价

26分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投标人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扣完为止。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况而改变, 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施工能力 4分

业绩

4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合格证明的竣工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布展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需提供中标合同原件。

设计方案评分

(70分)

设计创意(20分):主要从主题凝练、风格表现,引进新理念、新思维,立意创新等方面的设计。

主题突出:优10-6分,良5-3分,一般2-1分;

风格独特性和立意创新方面:优10-6分,良5-3分,一般2-1分;

功能设计(20分):主要从功能设置、分区布置、设计效果的可实现性等方面设计。

展厅平面、空间布置及分区布置科学合理,符合展厅安全和消防等要求:优10-6分,良5-3分,一般2-1分;

展线流畅、清晰及效果可实现性:优10-6分,良5-3分,一般2-1分。

互动效果(12分):从展项的互动性、参与性、趣味性项目设计效果等方面设计。

展示形式运用科学、合理、多样:优6-5分,良4分-3分,一般2分-1分;

展览的互动性、参与性运用合理:优6-5分,良4分-3分,一般2分-1分。

新材料、新工艺及节能环保(6分)

科学的运用新材料、新工艺,突出节能环保理念、使用环保节能材料:优6-5分,良4分-3分,一般2分-1分。

色彩的协调、布局及灯光处理方面(12分)。

色彩协调、整体展墙设计统一,色彩布局合理、局部色彩个性化:优6-5分,良4分-3分,一般2分-1分;

灯光布置科学、合理、清晰,照度适宜:优6-5分,良4分-3分,一般2分-1分。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汇总评分结果,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综合得分相同,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时采用由招标人确定或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七、定标

********5">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定标,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附件二:计划任务书

宜兴市湖?镇史馆装修设计与施工招标任务书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宜兴市湖?镇,面积94平米,包含展厅的装修、展陈布置、智能化的设计与施工。工程总投资约58万元。

二、设计依据

1、宜兴市湖?镇史馆装修设计与施工设计项目;

3、设计合同;

4、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设计法规、规范、条例、规定。

三、设计内容及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宜兴市湖?镇镇史馆装修、展陈上墙布置、智能化设计与施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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