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业务装备等采购招标公告

检察业务装备等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 招标编号:PZSG*******

二、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检察业务装备等采购,1批,详细技术要求请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合法的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注: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说明材料) (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单位、法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4、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若未提供或有失信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2019年 7月10日~2019年7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如需邮购另加5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31日9:0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 投标报名、咨询、来往信函、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六、 投标保证金缴纳:合同包一:人民币叁仟肆佰元整(¥:3400.00元)、合同包二: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26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不直接接受现金或汇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帐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账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七、 指定账户: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账号—****************2978。

八、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九、 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小 陈

邮箱:ptzszb@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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