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开发区经都三路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十字开发区经都三路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1.交易条件
十字开发区经都三路道路硬化工程(项目编号:皖建施招-LX-*******)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建设单位为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十字开发区经都三路道路硬化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建道路、桥涵。
2.2交易范围:清单内容。
2.3交易控制价:549270.60元(含预留金30000.00元,预留金不计税);成交价(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4%):474852.72元(含预留金30000.00元,预留金不计税)。
2.4工期:4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付款方式:审计结束后付审计价款的90%,余款为质量缺陷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均不计息)
备注:
乙方完工结算交由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双方同意以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审计审增额向乙方收取审计费用;凡工程审减率超过10%的,其超过部分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交易、不允许分包。
4.交易保证金
4.1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元。
5.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按照交易签到顺序对响应人进行编号,通过随机摇号依次产生三名成交候选人。响应人仅2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进行摇号;响应人仅有1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成交候选人。结果将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郎溪板块公示3天。
抽签顺序依次为:第三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候选人。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公示3天无异议后,建设单位通知成交候选人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简易交易文件,由交易代理机构在建设单位的全程监督下对成交候选人的交易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交易文件(一式四份,应分别胶装成册,装入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公章),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9)银行开户许可证。
响应人提交的简易交易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相关资料的获取:
7.1报名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公告下方下载附件。
7.2交易文件售价:100元/份,响应人在开标现场缴纳,否则不具备交易资格。
8.交易
8.1交易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15时00分,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8.2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交易单位,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8.3在交易截止前一天,请关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郎溪版块答疑及澄清板块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交易单位自负。
8.4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其在本单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该响应人的交易将被拒绝。
8.5交易企业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6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开标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代理公司。
8.7响应人在开标前请自行踏勘现场,工程量根据现场情况按实计量。
9.成交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9.1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交纳交易代理服务费人民币5000元,设计、控制价编制和清单编制4000元,合计9000元。
9.2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确定成交人后3日内,若不签订,视为放弃成交。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文件约定、交易文件承诺内容一致。
9.3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土方工程量无论发生与否将不予调整;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⑥、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具体以建设单位意见确定。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庹先生
电话:177*****907
交易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工
电话:13********6
地址:郎溪县平港金郡8-812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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