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习立式850加工中心采购谈判公告
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习立式850加工中心采购谈判公告
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习立式850加工中心采购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7月10日
湖南省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习的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习立式850加工中心采购(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19】000074)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习立式850加工中心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19】000074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段编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台) | 预算(元) |
1 | 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习立式850加工中心采购 | 2 | 700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新邵县工业职业中等专业学习立式850加工中心采购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合同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服务条款。 | 合同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服务条款。 | 合同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服务条款。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评分标准中涉及财务指标评分项的须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年至2019),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的近三个月(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2014年4月至2019年6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本邀请公告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与响应文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邵县财政局第二办公区七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2019年7月11日8时至2019年7月17日17时3分止(5个工作日)。
六、监管单位:新邵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人 :曾先生
电 话:139*****456
地 址:新邵县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6*****608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城北路临津门原市物价局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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