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高兴镇蒙山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兴国县高兴镇蒙山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兴国县高兴镇蒙山村“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 兴国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建中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兴国县高兴镇蒙山村。

2.2 招标规模:167.52万元。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5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18年8月。

2.4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26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 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次招标专门规定

6.1本次施工招标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并签到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2根据兴国县水利局2016年12月9日印发的兴水利字[2016]50号《关于超过合同工期未完成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暂停投标资格的通知》文件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承建兴国县水利局水利施工项目超过合同工期未进行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6.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6.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6.5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证件已过期的须提供已完成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现场招标人将按无效标退回其投标文件。

6.6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档案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否则无效),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

6.7本项目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国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兴国县

联系人及电话:钟工/157*****718

招标代理机构:建中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开发区金星村村委会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译羚/186*****050

招投标监督机构:兴国县水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2018 年4月4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行

2、户名: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国县支行

3、户名: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行

4、户名: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兴国支行

5、户名: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国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整治 旱地改水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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