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江苏公司东台五期竹根沙海上风电项目二次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国华投资江苏公司东台五期竹根沙海上风电项目二次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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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投资江苏公司东台五期竹根沙海上风电项目二次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江苏公司东台五期竹根沙海上风电项目二次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3,招标人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简介:国华竹根沙H1#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盐城南部基地的省管区,规划装机容量200MW。风电场位于省管区的竹根沙海域,离岸距离约37km。风电场配套设置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工程本期装机容量200MW,海上升压站规模按200MW设计,风电机组通过35kV海缆接入,并经由220kV主变升压后以1回220kV海缆送出,登陆后转1回架空线送入陆上集控中心。



海上升压站采用无人值班运行方式,在陆上集控中心(开关站)对海上风电场进行实时远程监控。



招标范围:1、综合自动化系统; 2、220V及-48V直流系统; 3、海洋水文监测系统; 4、综合通信管理终端; 5、风功率预测系统(含激光雷达); 6、场内光通信及二次安防设备; 7、无线通信及应急通信系统、卫星通信系统; 8、视频监控系统; 9、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公共广播系统; 10、机组配套升压设备监控系统。投标人应负责上述10项设备的设计、制造、系统集成、系统升级、工厂试验、包装、发运、运输、交货、现场安装督导、调试、试运行、设备验收、图纸和资料的提供以及技术培训等工作。(含以下工作:①卖方负责对陆上集控中心(开关站)原有设备的改造,其中涉及到原厂家协调、配合工作由卖方自行负责。②卖方负责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联络、协调及配合工作。③本工程计划创国优,卖方相关课题创新等要求应能满足国优标准, 卖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国优工程创建专项方案,专项方案中要明确本工程科研课题数量、名称及研究内容。本工程投标人至少完成1项科技成果申报,1项QC小组成果申报,1项专利申报、1项“十项新技术应用”申报、1项“五新”技术实施申报,各项课题、专利、QC申报不得晚于性能验收完成时间。)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技术协议。



交货期:2019年10月31日或卖方收到买方排产通知60天(含60天)内货到现场,具体根据发包方要求。



交货地点:分别为买方指定的海工基地和陆上集控中心所在地。货物的具体分割方式在设计联络会上决定。落地交货,最终位置由招标方确定。海上升压站设备在海工基地完成安装、主要调试和试验,然后以整体海上升压站平台方式由海工基地运输至海上安装,并完成海上平台内相关调试和试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国内海上风电电气二次系统设备总包项目良好运行业绩。(需附合同及用户证明,合同内容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及供货范围页、签字页,用户证明需由使用单位出具,用户证明需标明使用单位、联系人及投运时间,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业绩合同内电气二次系统总包范围需包含综合自动化系统、220V及-48V直流系统、综合通信管理终端、风功率预测系统、场内光通信设备、卫星通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机组配套升压设备监控系统等);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投标人提供连续三年(2015-2017年或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完整有效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5)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7月10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7月1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 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5.2 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7-31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招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能源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7.1 投标人应对工程项目现场实施踏勘,以获取投标人所需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订合同的所有文件材料。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方可进入现场实施踏勘。如投标人及其代表在实施踏勘时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毁损,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踏勘时间:2019年07月19日上午10:00分。



地点:江苏省东台市开发区迎宾大道15号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林 联系电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婧
电话:********982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张鹏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shenhua.cc
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0日

附件信息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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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海上风电 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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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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