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7省道(宁洛高速—大溪河)段绿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307省道(宁洛高速—大溪河)段绿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凤阳县大溪河镇307省道(宁洛高速—大溪河)段绿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Y-G*******

发布日期:2011年2月14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大溪河镇307省道(宁洛高速-大溪河)段绿化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 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内

2、建设规模:投资概算约42万元,为道路两边双向绿化带,全长4.2千米。

3、计划工期:45日历日

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中所有内容。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本次工程招标不再提前接受报名。

2、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中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每份4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及工程付款方式

1、投标保证金贰万元(RMB:2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大溪河镇307省道(宁洛高速-大溪河)段绿化工程。

开户银行1: 凤阳工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户 名: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银行帐号: 131*****293********

开户银行2:凤阳建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户名或收款人: 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银行帐号: ****************4951

交纳时间:2011年2月27日17时之前交纳完毕(到账),不接受汇票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工程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返还给中标单位(不计息)。

3、付款方式:签订施工合同并苗木进场后支付50%工程款,工程量进度过半时支付20%工程款,至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并审计结算付至结算价的90%,两年苗木成活期满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死亡部分的苗木经补栽后,养护期和苗木价款支付均相应顺延一年)。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凤阳县大溪河镇 地址:凤阳县府城镇长春路143号

邮编:233100 邮编:233100

联系人:刘璋 联系人:徐金辉

电话:139*****049 电话:0550-*******139*****883

传真: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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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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