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新村统规统建安置小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幸福新村统规统建安置小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双流县彭镇幸福新村统规统建安置小区施工、监理
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双流县彭镇幸福新村统规统建安置小区工程已由双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投资[2011]0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双流县彭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双流县彭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双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科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双流县彭镇兴福村。
2.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500万元。建筑面积18768.30m2。
2.3计划工期:2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施工为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5.1施工第一标段: 1、6、7、8、9、10号楼、自行车棚工程及垃圾收集房工程。
2.5.2施工第二标段: 2、3、4、5号楼及总平(含景观绿化)工程。
投标人只能参加上述一个标段的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自2008年以来投标人至少已完成3个及以上投资额在1400万元的房屋建筑总承包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自2008年以来至少已完成3个及以上投资额在150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施工资格审查标准:
1.资质等级条件:
施工第一标段: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第二标段: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
3.业绩要求:具备3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其中至少1个为四川省内业绩);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5.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级别贰级资格;
6.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7.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8.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 2 月 15 日至2011年 2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双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双流县西北街29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依法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工程除外)
以上1项介绍信收原件,身份证验原件收盖鲜章复印件;2-4项验原件,收盖鲜章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 3 月 7 日 11时00分。递
交地点为双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双流县西北街2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流县彭镇人民政府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彭镇交通路三段44号
联系人:谢老师
电 话:***-********80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科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望江路1号中海·格林威治城18F
联 系 人:沈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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