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翼·中央学府海翼?中央学府项目主体工程招标异常公告

海翼·中央学府海翼?中央学府项目主体工程招标异常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翼● 中央学府项目主体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8]G01020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海翼地产(三明)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海翼地产(三明)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富兴堡;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55453.98㎡,新建建筑面积约185956.99㎡,其中:地下建筑面积45600㎡,地上建筑面积140356.99㎡(1#~3#、5#~12#及14#~16#楼);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1#~3#、5#~12#及14#~16#及地下室的桩基、土石方、土建、消防、暖通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内容,具体范围和内容以发包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高度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型工程(建筑群建筑面积≥120000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约185956.99平方米,其中装配式单体建筑面积约11550平方米。(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详见合同条款;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依法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段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符合《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4)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文)规定,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闽建办建函〔2017〕33号、(闽建办建函〔2017〕41号)文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将有关责任主体移出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中移出“黑名单”的企业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5日 09:00:00至2019年7月9日 18:00:00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SMZ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7月26日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拾万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转账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②银行出具的保函;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注: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根据“明建筑〔2017〕96号文”);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交易中心现场开标会。但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送达开标现场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7月26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8086/smw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翼地产(三明)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福清商会22层,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列东梅岭新村26、27、28幢303室,邮编:365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罗工、余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smggzy.cn:8086/smwz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青年路35号3幢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联系电话:****-*******

海翼●中央学府项目主体工程

招标异常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招标项目因施工图纸需进一步调整,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取消本次招标。

二、本项目交易平台使用费将在招标异常公告截止时间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各投标人交易平台账户中。

三、公告时间:2019年07月10日至2019年07月12日。

原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编号:E****************001

项目名称:海翼●中央学府项目主体工程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6日上午09时30分

招标人:海翼地产(三明)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主体 海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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