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阳区人大预算监督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市济阳区人大预算监督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济南市济阳区人大预算监督中心建设项目 | 1 | 1、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http://www.creditsd.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须携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26.8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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