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车亭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候车亭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启东市区候车亭改造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七月九日
目 录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
投标函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资格审查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或方案(见附件)
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启东市区候车亭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城市管理局指定公共汽车候车亭
(2)工程规模:本工程为启东市区候车亭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钢结构油漆出新、阳光板更换及广告箱拆旧换新等,共计23个候车亭。估算投资约18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年7月20日开工至2019年8月30日竣工
(4)施工工期为40日历天、维护保洁期为5年、质量保修期为5年。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且一次性通过合格标准验收。
4、本工程分壹个标段,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均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响应启东市区候车亭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者请于公告期在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下载网址: http://www.qidong.gov.cn/qdscgj/xxgk/xxgk.html)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8、投标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的,在2019年 7 月 14 日17时前向招标人询问解答。
9、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9年 7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至14时 30分,将书面投标文件提交至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三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在2019年 7 月 17 日 14时 30 分开标。
10、招标人地址: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束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联系人:张娟娟   联系电话:****-********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 7 月10日至2019年7 月 17 日
招标人: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7月 9日
二、投标须知
一、工程名称:启东市区候车亭改造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且一次性通过合格标准验收。
四、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年7月20日开工至2019年8月30日竣工,施工工期40日历天、维护保洁期为5年、质量保修期为5年,具体以合同工期为准。
五、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详见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八、现场条件及现场踏勘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现况,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考虑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
2、施工用水、电 :现况,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考虑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
3、场内外道路:现况,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考虑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
4、其他: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 。
5、现场踏勘: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去现场踏勘过程中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
九、投标文件的组成:①资格审查材料(详见资格后审审查标准);②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③投标保证金(现金)。(上述资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重复复印件无效,现场提供原件备查)。上述①—③项须分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规定的时间递交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一副。
特别提醒:以上各项中印章如有模糊不清、无法辨识作废标处理。
十、投标担保:投标人应在工程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单位)人民币3000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未中标者在开标会议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中标者转为履约担保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10000元(其中工期履约担保为3000元,质量履约担保为3000元,竣工资料履约担保为1000元,安全履约担保为3000元);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书和参加开标会议、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则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十一、投标报价:
(一)、按要求填写投标函,投标函必须为打印,手写无效,本次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税金及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等因素,并计入总报价,不再作调整。
(二)、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① 现场踏勘记录及施工图纸或方案。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③《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土建工程》(2009)、《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及苏建价[2016]154号、苏建函价[2019]178号。④材料价格参照《启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9年第4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9年第5期)及市场价。⑤人工计价依据2019年4月(苏建价站[2019]142号文)。⑥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文件。
十二、投标答疑:本工程不专门组织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9年 7 月 14 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递交给启东市城市管理局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日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下载网址: http://www.qidong.gov.cn/qdscgj/xxgk/xxgk.html)上公布。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十三、开标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9年 7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至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三楼会议室。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原件、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保证金(现金形式)及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后于2019年 7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前交至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三楼会议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四、评标办法:
1、根据《启东市小型工程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规定,经启东市城市管理局会议研究决定,采用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具体方式如下:
(一)评标程序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公司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当投标人数量大于十家的,现场随机抽取十家(登记顺序号为代表公司的号码球)。没有被抽到的投标人,不进入开标程序。抽到的投标人,递交投标的相关材料,如上交材料不全的,作废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有效投标人。
(二)抽签程序
4、有效投标人仍以登记顺序号为代表公司的号码球,招标人当场公布并再次登记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5、招标人用随机方式公开抽取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三)其他
6.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开标(评标)程序继续进行;如只有一个合格投标人,该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7.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的,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监管部门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并取消其在招投标市场3年的投标准入资格,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8.中标结果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十五、约定投标价格:本工程发包价:178669.84元(其中:5年维护保洁费为56111.90元)。
十六、工程款给付方式:详见第七部分合同。
十七、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见《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十八、施工合同的签订: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公示栏公示,三天内无异议的,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3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人如不按约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方有充分理由废除中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造成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如发现存在工程转包行为的,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追究相应责任。
十九、违约责任:中标人应在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后及时组织施工,如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三日后仍未开工,视作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如造成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其他:
1、本工程必须确保在合同工期内竣工。如工期延误,则每天支付工期延误费人民币伍佰元。
2、本工程中标方必须做好档案资料,包括材料检测报告、质保书、砼试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竣工资料。所有隐蔽工程必须做到一道工序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以此类推。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二O一九年 七 月 九日
三、投标函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一)根据已收到的启东市区候车亭改造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投标函须为打印,手写无效)。
(二)我单位保证按期开工,并在40日历天内施工竣工、维护保洁期为5年、质量保修期为5年。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标准 。
(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大写)(¥: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以现金提交。
(五)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工程履约担保金,愿以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10000元)作为履约担保金。
(六)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七)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日期:年月日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年月日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六、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格 条 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 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 备注:①上述1-4项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查验。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③上述1—4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格式
发包人(全称):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承包人(全称):
经发包人自行组织公开招标,本工程由承包人中标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工程的主要内容:
工程名称:启东市区候车亭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工程承包范围:启东市区候车亭改造工程包括砼场地凿除、浇筑场地、配电间改造、增建领操台(详见《启东市区候车亭改造工程施工做法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始,施工工期 40 日历天、维护保洁期为5年、质量保修期为5年。
三、质量目标:合格工程,并一次性通过合格标准验收。
四、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含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工作):人民币 (按中标通知书) (¥元)。
五、支付方式:
1、施工竣工验收通过后付合同价(不含质量保修金及维护保洁费)的75%,余款(不含质量保修金及维护保洁费)凭工程结算核定单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完成施工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且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退还,利息不计。
2、本工程维护保洁期限为5年,原则上分5年等额支付,每年结算一次,于次年根据上一年度的维护保洁情况付上一年度的维护保洁费的75%,余款待维护保洁期限结束,凭工程结算核定单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3、本工程质保期为5年,质量保修金的返还:质保期满2年且经使用单位及发包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退还质保金的的60%,余款待质保期满5年且经使用单位及发包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退清(扣除已发生的保修费用)(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发包人
1.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免费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或施工方案 壹 份,并在适当的时候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
2. 按照支付方式的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应付的工程款。
3.协助承包人协调好与政府有关部门、其他承包人、当地群众之间的关系。
承包人
1.严格履行合同,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按规定的工期和质量目标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按规定时间向发包人提供各项竣工文件和资料。
2.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系统,配备专职安全员;配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创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氛围,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所有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并持证上岗;所有施工机具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施工工程需要办理必要的工程、人员、设备的保险。
4. 按规定缴纳有关的税费和规费。
5.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爆破作业、事故处理等各项规定。
6. 妥善处理好与交叉作业的其他承包人以及施工现场邻近群众的关系。
7. 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民工,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到位。
8、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不得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为发包人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用电器和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安排发包人人员旅游、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给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发放红利、工资或奖金。
七、违约处理:
发包人
1. 由于发包人未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变更通知等,致使承包人无法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导致合同工期延误,其后果由发包人负责。
2.发包人未按照支付条件的规定按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应主动向承包人做出说明,并提出支付的补充方案,与承包人达成共识后执行。
3.违背廉政建设规定的条款,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承包人
1. 除发包人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外,承包人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没收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外发包人将向承包人处以500/天的拖期损失偿金,并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合同价中扣除。
2. 承包人应在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后及时组织施工,如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三日后仍未开工,视作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如造成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经相关质监部门或项目交竣工验收组所评定的工程质量水平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时,承包人除主动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需经发包人批准)加以改进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外,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偿金由承包人承担。
4. 在施工期间,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问题,没收全部质量履约保证金。已严重到必须更换承包商才能补救时,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中止与承包人的合同,另行选择新的承包商接替承包人的剩余工程。此时的工程计量、支付均按合同中止日前按实际发生的70%计取。承包人并不因此解除中止日前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八、纠纷解决:
1. 任何一方因违约或其他问题而引起的纠纷,双方首先应按照友好的原则力求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请双方的上级机关调解解决。
2. 协商或调解均未奏效时,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提请项目实施所在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具有最终法律效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合同文件的组成:
1.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含投标人在评标期间递交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4) 招标文件(含补遗书)
(5) 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或改造方案
(6) 投标书及其附件
2.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十、安全施工
承包人必须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承担一切安全、保卫、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如发生安全事故,没收全部安全履约保证金,造成一切损失与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十一、补充条款
1、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决定的临时停水、电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不能延长工期。
2、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按发包价中的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工程量按计价规范按实计量,本工程发包价下浮率为10%。对设计变更及签证引起的新增单价按招标时的计价原则计取后按中标时的发包价下浮率10%下浮,未经业主同意擅改方案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在工程验收后15日内向监理机构(如实行监理,否则向发包人提交)提交符合要求的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如承包人不能满足此要求则罚没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并按推迟每天500元加罚。
4、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内确保本工程江海路9个候车亭、公园路8个候车亭、民乐路6个候车亭等23个改造候车亭的维护保洁,此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内,如因维护保洁不力等原因遭市民投诉(包括12345)、数字城管、新闻媒体曝光或影响各项创建工作以及城管局检查考核、上级有关部门点名批评,则每次每处扣50元。在迎接国家、省、南通市对我市进行创卫、创文、仓摸、创生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检查验收中,由于“维护保洁”不到位,影响创建业绩的,每次每处扣50元,连续多次发生类似情况的除处罚经济外,同时终止服务合同。
5、税金应交至工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6、本招标项目所有其他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购,所购材料应满足施工图及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并经发包人和监理人试验检验合格。
7、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材料堆场、施工用水电、施工临时用便道、清障等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8、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供了履约担保,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_四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二_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单位全称)(盖章)承包人: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代理人: (职务)(亲笔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职务)(亲笔签字)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或方案(另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候车亭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