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拟单一来源采购财务管理服务项目的公示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拟单一来源采购财务管理服务项目的公示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拟单一来源采购
财务管理服务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拟单一来源采购财务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预算:15万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
黑龙江龙顺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31号
六、采购内容
一、此处填写具体采购内容1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主要需求或功能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 |
1 | 厅机关财务管理服务 | 1 | 项 | 150000 | |||
2 | |||||||
3 | |||||||
4 | |||||||
… | … | … | … | … | … | … | … |
七、单一来源申请理由:
由于业务要求时间紧,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如果采取常规采购方式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黑龙江龙顺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此领域有较高专业性和良好口碑。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八、专家论证意见:
经过多次考察和论证,黑龙江龙顺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完全符合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为加强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财务服务的各项要求。故建议选择黑龙江龙顺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单位。
九、论证专家: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1 | 邵明霞 | 哈尔滨中隆会计师事务所 | 高级会计师 |
2 | 田元元 | 黑龙江省民政厅 | 高级会计师 |
3 | 宁伟 | 哈尔滨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高级会计师 |
十、公示期限:2019年7月11—17日
十一、采购单位:
联系人:白烨电话:********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若有需填写):
联系人:电话:
地址:
十三、异议受理: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异议文件标准格式”参照“质疑文件标准格式”,请到下载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中下载)。
异议受理: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白烨联系电话:********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
邮编:150001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雪峰联系电话:****-********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
邮编: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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