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服务设备招标公告
自助服务设备招标公告
《临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自助服务设备采购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临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
采购项目名称 | 车管所自助服务设备采购 | 预算价 | 66万元 | |||||||||||||
联系人 | 杨锐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安徽省临泉县光明北路536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安徽超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地址 | 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919号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制证机2台,自助照相机2台,交通违法处理终端机2台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说明 | 所采用的制证过程监控系统、安全数据边界系统是具备独立且唯一自主知识产权的,而此两项系统所对应的制证状态及物料监控、数据安全保密功能是在本项目不可缺少的,另外,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能够保证所采购设备能够无缝接入安徽省交通警察总队车驾管业务管理平台并享有相关统一管理和功能升级等权限。鉴于该设备的稳定性、数据安全性,采用其他采购方式不满足该项目的时限性要求,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制证机2台,自助照相机2台,交通违法处理终端机2台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1)所采购的设备在制证过程监控系统、安全数据边界系统具备独立且唯一自主知识产权,另涉及数据安全保密功能。2)能确保与安徽省交通警察总队车驾管业务管理平台数据无缝对接。3)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能满足本项目的时限性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的情形,建议单一来源采购,同意上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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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公示期限: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8日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地址:安徽省临泉县光明北路536号;联系电话:135*****656)反映,同时抄送临泉县财政局(地址:临泉县政务新区南楼;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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