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广场雕塑工程设计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辽河广场雕塑工程设计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辽源市辽河广场项目雕塑工程设计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YHJZB2011-—003SJ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辽河广场项目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辽发改投资字【2010】290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_100%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雕塑工程设计、制作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工程共6组雕塑
1、主题雕塑;数量:1个,高15~20m。
2、地面浮雕;数量:1个,材质:石材,长52m,宽3m.
3、胡服骑射雕塑;数量:1个,材质:铜。
4、球形雕塑;数量:1个。
5、浮雕柱;数量:6个,材质:石材,。
6、廊道景墙镂空雕塑; 数量:7个,材质:石材,长1.8m,高1.5m。
招标范围:设计、制作及安装。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渭津河与东辽河交汇处;
2.3 工期按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按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制作及安装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负责主持设计过城市标志性雕塑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2 月 14 日至2011年 2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3 月 10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辽河大路209号
邮 编: 136200
联系人: 王晓楠
电 话: ****-*******、137*****557
招标代理机构: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15号
邮 编: 136200
联系人: 李文平
电 话: ****-*******
传 真: ****-*******
开户银行:吉林辽源建行吉源办事处
账 号:2200 1637 2380 5053 7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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