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薛店镇格大张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新郑市薛店镇格大张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新郑市薛店镇格大张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薛店镇格大张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新郑市薛店镇格大张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项目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郑市薛店镇格大张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QHZB-2019-070.

3、项目概况:新郑市薛店镇格大张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三部分,具体如下:

(1)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包括1、过境道路、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及宅前路的路面改造提升及整修,2、增加人行道,3、排水盖板的整修,4、宅前花池,5、宅前地面,6、村委广场等。

(2)环境综合整治

主要包括垃圾治理和清运工程、外墙面整修工程、照亮工程、绿化、美化工程等。

(3)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主要为包括党群服务中心、小游园、小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以及标识系统的建设。

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已落实。

5、投资预算:*******.60元

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8、质量要求:合格。

9、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设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市政业绩至少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需要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并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度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格式自拟、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打印页盖章提供,有不良记录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如招标人调查发现或接受举报后查实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记入信用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明:

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且在有效期内);②提供2019年1月(含)-2019年6月(含)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网上查询打印单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网上查询途径及查询方式)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到达现场报名,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包含的所有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即可,另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相应的网站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公章);(资格要求中涉及资料一次性提供完全,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 12 日至2019年7月 1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博学路交叉口东200米永和龙子湖广场A座南区1703,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

3、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薛店镇格大张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新郑市薛店镇格大张村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话:186*****666

代理机构: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博学路交叉口东200米永和龙子湖广场A座南区1703

联 系 人:潘女士

电话:187*****38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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