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工程装置性材料第四批二次招标公告
化肥工程装置性材料第四批二次招标公告
大唐呼伦贝尔化肥工程装置性材料第四批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呼伦贝尔化肥工程,项目法人为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招标人为大唐呼伦贝尔化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经济循环园区海拉尔产业基地。
1、合成氨分析仪表(招标编号:CDT-HLBE-ZZCL[2011]020)
序号 | 仪表位号 | 数量 | 用途 | 材质 | ||
测量室 | 本体 | 接液部件 | ||||
1 | AT-02003A(红外) | 1 | V0203A烧嘴冷却水气液分离器出口 | 316SS | 316SS | 316SS |
2 | AT-02003B(红外) | 1 | V0203B烧嘴冷却水气液分离器出口 | 316SS | 316SS | 316SS |
3 | AT-10001(紫外) | 1 | V-1001出口气体组分分析(酸性气) | 316 | 316 | 316 |
4 | AT-10002(比值紫外) | 1 | E-1004出口组份分析(尾气) | 316 | 316 | 316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3、具有按ISO9001-2000建立的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4、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申请人可就上述设备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7、设计、制造资质要求
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80分以上合格。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1年2月14日至2011年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地藏庵南巷1号电研大厦C座601室持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如电汇费用,请电汇至以下账号,汇款后将底单传真至我司传真号***-********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樱桃园支行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2月18日
17时整,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地藏庵南巷1号电研大厦C座601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100045
联 系 人:桑波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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