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人民政府华苑街道办事处绮华里1号楼与18号楼二楼拆违后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南开区人民政府华苑街道办事处绮华里1号楼与18号楼二楼拆违后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华苑街道办事处机关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华苑街道办事处绮华里1号楼与18号楼二楼拆违后修复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DYFZB-G2019-03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华苑街道办事处机关 委托,天津市鼎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华苑街道办事处绮华里1号楼与18号楼二楼拆违后修复工程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华苑街道办事处绮华里1号楼与18号楼二楼拆违后修复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DYFZB-G2019-032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项目内容为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华苑街道办事处绮华里1号楼与18号楼二楼拆违后修复工程项目,本项目不接受大型、中型企业参与磋商,不接受国外供应商参与磋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预算 58.0033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注: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5、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正项目经理1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并提供任命书;项目经理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9、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参加磋商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原件(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参加磋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10、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则须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须作出书面承诺,格式见后)。12、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7-11到 2019-07-18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鼎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12号4楼)获取。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2)报名时须携带全新空白U盘一个;注: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开户信息。未报名供应商所递交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7-25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7-25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行政审批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赛德广场5号楼裙楼)三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老师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华苑街道办事处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中孚路一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吴先生:***-********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鼎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112号4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华苑街道办事处机关、天津市鼎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南开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鼎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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