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站综合评估招标公告

小水电站综合评估招标公告

临武县小水电站综合评估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所有被邀请的供应商(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

临武县小水电站综合评估项目(政府采购编号: 临财采计【2019】090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DTP-CZ-2019-010)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小水电站综合评估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19】090号

电F_FW_********00837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DTP-CZ-2019-01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元)

1

临武县小水电站综合评估项目

一项

¥390000.00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原件

1.3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1.4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要求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1.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3本邀请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4.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4.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7 月 16 日 17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广大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4.3、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 7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4.4、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 /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停止提交纸质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9年 7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6.3、开标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室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6.5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

6.6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7、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9年 7 月 16 日17时00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武县水利局

联系人:文新亮

电话:139*****06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权

电话:155*****678
地址:郴州市飞虹路群众艺术馆五楼

2、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谈判邀请公告》(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谈判邀请公告》要求递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三、电子响应文件(投标文件)没有加盖电子公章(如有),我承诺并保证: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视同提供虑假材料。同意电子化评标时,以电子版为准。如果需要将电子文件打印成纸质文件,我方自愿配合在打印出来的纸质的文件上加盖我方公章,以示负责。

如果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没有使用郴州电子化评标的响应文件的范本,而采取复制或另存为等其它方式制作,导致范本文件功能改变而无法进行电子化评标的,同意作为废标处理。

四、我方承诺接受谈判采购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资格条件、评审成交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承诺报价。

五,竞争性谈判最后报价,同意使用电脑或手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的次数和时间,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月日


附件: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谈判通知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招投标活动。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综合 水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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