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智能化改造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公交智能化改造升级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盐城公交智能化改造升级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的盐城公交智能化改造升级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公交智能化改造升级工程的专业承包。包含但不限于:整个公交智能化项目由一个中心、两大硬件和三个系统组成:
一个大数据中心是指:构建盐城公交大数据中心,实现海量数据快速检索和分析,深入挖掘安全、成本、客流等核心数据,为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公交调度平台及公交大数据决策平台提供有效支撑。
两大硬件是指:634辆公交车辆原有旧设备拆除,新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包括公交智能车载终端主机、人机界面、报警联动按钮、喊话器、配套硬盘、监控摄像头及线缆等;采购安装168套客流统计设备。
三个系统是指:构建在大数据中心之上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智能公交运营调度系统及公交大数据分析系统。公交智能调度平台软件除公交基础的排班调度功能外,还需满足盐城市“我的盐城”系统对接要求、与现有“无线盐城”、“畅行盐城”、“智慧盐城”、“掌上公交”数据对接。实现省交通厅数据对接要求、与现有BRT站台信息发布数据,现有数据库、现有车载设备等数据对接。
包括原有旧设备拆除、新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系统交付、安装、集成、平台软硬件的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项目造价约1650万元(不含机房、IT设备)。
2.3项目地点:盐城市市区范围内。
2.4工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全部内容的供应、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招标人的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其中8月20日前必须完成更新634辆公交车载终端,初步搭建满足公交日常工作要求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接入634辆更新车辆及378辆未更新车辆数据,与“我的盐城”项目做好对接开发工作,确保“我的盐城”APP公交实时查询的精准性。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国家“合格”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书、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3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日,则为2018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交通类或智能公交类智能化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投标时以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两项材料。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电话:****-********(收) ****-********(退))。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经招标人同意报有关部门确认予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8日。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p.gov.cn/ggzy)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报名快速操作指南”,链接地址:
********2">http://221.231.4.242/front/infodetail/?infoid=d3d1925d-3887-4612-887b-8623a4e5db6d&categoryNum=********2
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1日9时00分,现场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尚义路
联 系 人:顾先生
电 话:153*****33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文港中路82号
联 系 人:秦一峰、陈浩
2019年7月11日
标签: 公交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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