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院餐厅经营承包服务招标公告
第一医院餐厅经营承包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第一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第一医院餐厅经营承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医院餐厅经营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福顺恒[2019]政招字第A-238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第一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联系方式:王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1 | 福州市第一医院餐厅经营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两年(1+1模式) | 20000元 |
本项目餐厅管理费、水电气使用结算方式: 1、中标人每月向采购人支付餐厅管理费2500元。 2、餐厅使用的水、电、气按实际用量由中标方自行承担,电费每度0.715元,水费每顿2.75元。 | ||||
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5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 ||||
服务地点:福州市第一医院内 | ||||
备注: 1、投标人报价,对所有品目号内容填写时必须完整。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不得挂靠、分包。若出现挂靠、分包,经查实,中标无效,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人重合同、守信用、无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签订合规承诺书。否则经查实,自行承担后果,且中标无效,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本项目经营期限为二年,前一年为试运营期,后一年为自动延续期。若中标人在前一年服务期间未通过招标人考核(招标方将在合同执行后进行每月满意度调查,分数达到75分以上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最终以平均分必须达到75分或以上自动延续一年)。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均视为同意此项条款。 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现场勘查时应仔细勘查拟招标面积和范围。无论投标人是否曾现场踏勘,均视为对项目现场状况完全了解。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公司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意一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②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格式自拟)。(3)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4)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注: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本项目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由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3、投标人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中必须有热食类食品制售项目,并在有效期内。(原件需现场核查)4、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内所经营或管理的食堂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若有虚假之处,下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5、对担任本次项目餐厅经理的资格要求:①具备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②该餐厅经理现为投标人单位员工,须提供由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投标人单位为餐厅经理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③拟派餐厅经理系法定代表人的,要求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拟派餐厅经理非法定代表人的,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餐厅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④餐厅经理具有3年以上(含3年)的餐厅经营管理经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提供的材料必须能证明其具有3年以上(含3年)的餐厅管理经历];⑤符合从事餐饮业健康要求(提供健康证复印件);⑥餐厅经理无违法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12日 08:30至2019年07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7月12日至2019年07月27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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