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移动伊春分公司2019年2季度网络部报废资产处置采购项目_询价公告
黑龙江移动伊春分公司2019年2季度网络部报废资产处置采购项目_询价公告
本项目为黑龙江移动伊春分公司2019年2季度网络部报废资产处置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伊春分公司报废资产处置合作厂商。需求单位为伊春分公司网络部;处置范围为伊春分公司网络类固定资产设备类1518余条。不包括电池回收处置、车辆报废处置和铁塔拆除工作。处置明细详见附件。 1.2合同签订方式:签订一次性采购合同。 1.3采购结果有效期:自采购结果确认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1.4项目预算:本项目为收入类项目。 1.5 处置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所有危险废物清理出甲方场地,处置物资清理交接时,须签署包含处置资产明细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处置交接单。 1.6交付期限:甲方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场地开始将电子废物交付乙方。 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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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启信宝(http://www.qixin.com/)等方式审查。 2.2应答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审查。 2.3不接受同一公司中母公司、子公司的同时应答。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应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启信宝(http://www.qixin.com/)等方式审查。 2.4应答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应包含:电子废弃物或废旧物资的回收或相关内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启信宝(http://www.qixin.com/)等方式审查。 2.5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6负面行为供应商:应答人未纳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负面行为供应商名单”。 2.7具有有效期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包括“HW49其他废物-900-045-49”),提供有效期内的上述要求证明及许可证; | ||||||||||
三、获取询价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19年07月12日17时00分至2019年07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0元(¥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询价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19日09时0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黑龙江移动伊春分公司通山北路191号评审室(111室)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仅在()、“” (http://b2b.10086.cn)上发布,询价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详细地址:黑龙江移动伊春分公司通山北路191号 联 系 人:王俐苏 联系电话:139*****220 投标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时,应当将异议函扫描后发送至异议受理邮箱。 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受理电话:136*****750(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异议受理邮箱:136*****750@139.com">136*****750@139.com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无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2019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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