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屏幕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LED屏幕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其新疆地震局LED屏幕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招标,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其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招标,现邀请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新疆地震局LED屏幕改造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3、项目规模:本工程为新疆地震局LED屏幕改造工程,包括LED屏幕设备采购、更换、搬迁装修、安装调试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程计划投资额:人民币124.50906万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伍仟零玖拾元陆角整)。
5、招标范围和内容: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所有内容。
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算起,60个日历日完成采购、安装、调试。
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 资质要求
8.1.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2业绩要求
应答人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在要求期限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首未页、合同范围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等实质性内容)。
8.3信誉要求
8.3.1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2016年1月1日至今);
8.3.2 近三年内在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2016年1月1日至今)
8.4其他要求
8.4.1 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响应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磋商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磋商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磋商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8.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4.4各响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磋商文件的获取
10.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12日至2019年07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丝绸之路集散中心20层)),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营业执照副本、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10.2磋商文件售价:每应答人2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1.1递交应答文件的起始时间为2019年07月22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2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丝绸之路集散中心20层))。
11.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12、开标时间及地点
12.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9年07月2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12.2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4.联系方式
谈判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科学二街338号
联系人:韩军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新疆分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北六路99号
联系人:程建军
联系电话:156*****282 099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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