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自然资公告字〔2019〕5号
界自然资公告字〔2019〕5号
安徽省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界自然资公告字〔2019〕5号
经界首市人民政府批准,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出 让 年 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 竞价增幅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9〕 -07 | 裕民路西侧,规划刘兴路北侧 | 80385.55(合120.5783亩) | 住宅 | 70年 | 不大于1.8 | 不大于20% | 不小于 35% | 13000 | 133万元/亩 | 1万元/亩 |
〔2019〕 -08 | 裕民路西侧,规划刘兴路南侧 | 58436.32(合87.6545亩) | 住宅 | 70年 | 不大于2.0 | 不大于20% | 不小于 35% | 9000 |
〔2019〕-07 号宗地土地面积80385.55平方米(合120.5783亩其中配建商业11.77亩,配建幼儿园7.2亩,住宅101.6083亩),
〔2019〕-07号宗地建筑高度不大于48米,配建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该宗地与〔2019〕-08号宗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 商业不得沿泉阳大道及颖河路设置;〔2019〕-08号宗地建筑高度以不大于60米为主,局部高度不大于80米,大于60米的楼栋数量不超过总楼栋的20%.
其它详细指标按界首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用地函【2019】 7号文件执行。
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若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方式出让(当只有1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挂牌,当有效报名人数有2家时转为现场竞价)。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1、参与竞买单位应为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或注册资本金5亿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2、上述宗地要求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建设。
3、竞买人参加竞买两宗地中的任意一宗地时须同时参加竞买其他一宗地,两宗地须同时报价、报价幅度相同、同时竞得。
4、〔2019〕-07号宗地内配建一所不少于9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宜少于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150平方米,应结合学生入口设置疏散广场,幼儿园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教育主管部门。
5、根据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规定:建成住宅小区要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同时绿色建筑不低于一星级标准;其他具体要求以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30日,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30日,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0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7月31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9年8月1日16时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开发企业参加竞买土地的资金来源须使用合规的自有资金,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三)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四)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界首境外公司或组织竞得本宗地使用权的,必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界首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行业资质的全资子公司,新公司不得改变竞价时的出资构成,并由其与界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付连带责任。具体详情见拍卖或挂牌出让文件。
(六)竞得人必须在出让成交后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注册新公司需要延期的,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七)出让金的缴纳:(1)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不计息);(2)2个月内缴清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3)超过两个月缴纳的按违约处理。
(八)〔2019〕-07号和〔2019〕-08号宗地,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竣工。
(九)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十)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外以任何理由逾期未履行上述要求的,市政府有权单方立即终止供地并没收合同定金。
(十一)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界首市人民路1号市政府院内东C一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股)
联 系 人:王丽 王珏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界首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安徽界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九、详细情况及未尽事宜以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释为准。
注意事项: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指定银行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XX宗地竞买保证金
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 10日
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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