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金融(安保)服务中心工程施工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海安金融(安保)服务中心工程施工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A****************项目名称海安金融(安保)服务中心工程
标段编号A****************002001标段名称施工监理
工程类型监理

海安金融(安保)服务中心工程施工监理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金融(安保)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海行审【2018】320号。招标人为海安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市328国道南侧,新华书店仓库东侧。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金库及多功能综合楼,总投资约10047.26万元。

本次招标工程的建筑面积约15134.74平方米,其中:金库为框剪结构二层,高度10.1米,建筑面积约3351.64平方米;票证中心为框架结构三层,高度13.2米,建筑面积约3830平方米;保安公司大楼(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小于50%)为框架结构,地上十层,地下一层,高度43.4米,建筑面积约7715.5平方米;变电所和柴油机房为框架结构一层,高度5.1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2.3 招标范围:海安金融(安保)服务中心工程的施工监理。面积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包含保安公司金库、保安公司大楼(装配式建筑)、票证中心、变电所和柴油机房等所有内容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的施工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自施工单位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施工工期暂估: 17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施工费暂估6700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08万元。本工程招标控制费率为1.61%。

2.6 标段划分: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7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 2017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18年07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19年04月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江苏华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东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工程拒绝其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因本工程有三个单体同时施工,工期较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且在本工程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有在监工程。且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要求。

3.10项目负责人业绩:20167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人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

本工程所指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企事业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包含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和写字楼,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3.11 其它要求: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总监相关注册证书和所从事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4)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5)投标人承诺书;(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1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 (2017)第35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总监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2、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专业要求为土建、安装、市政,应根据现场施工要求调整专业人员,其中1名常驻。(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3、监理员:2名。(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4、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年龄在28~60周岁(总监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从事工程监理3年以上,另外,年龄不低于30周岁的监理人员占所有监理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80%。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

5、总监或专监参加过装配式建筑培训(提供培训机构合格证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证明),或者监理过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提供1.已备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相关工程盖审图章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图;3.监理人员备案表;4.三方主体单位盖章的主体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四者缺一不可。)

6、本工程含有装配式建筑,监理单位按照相关现行规范、文件做好监理工作,且须对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环节(场外)进行监理。相关人员及所需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二、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1、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时间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

2、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指纹考勤。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3、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4、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上午7:00~8:30签到,下午4:30~6:00签退)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甲方及代建单位对施工现场考勤时间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每月底报送下月现场人员值班安排表。

5、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需书面申请,报建设单位和建设中心项目现场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可以口头或电话请假。如因伤病需请假,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材料。

6、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指纹考勤。监理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备案人员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和代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并拒绝其参加后续海安市政府代建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

三、对缺勤的违约处理;

1、按考核办法对出勤率进行考核打分;

2、按公管办《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业务规范(十)》:总监理工程师每缺勤一天扣20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缺勤一天扣100元;

3、总监必须参加节点验收及现场检查,总监不在场的每次扣5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次扣200元。(值班表休息时间及已请假得到批准情形除外)

4、总监连续7天未驻现场管理,委托人、代建单位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叁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代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其他监理人员连续5天(或累计30天)未能驻现场管理,委托人、代建单位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每人壹万元人民币,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代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9年07月12日到2019年07月22日

5.2获取方式: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 07 22 09 00 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561****-********

8.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海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江海东路12号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

邮 编:226600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吉加德联 系 人:许芳

电 话:138*****666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海审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丁朋惠、钱琤

电 话:****-********(窗口)、********
招标文件正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安保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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