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喀什至和田铁路车务设备(列尾装置、内燃叉车、装载机、汽车吊等)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Z2011-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铁路喀什至和田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和田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车务及站场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线位于新疆自治区南疆地区,与南疆铁路既有喀什站接轨至和田,喀和铁路正线长488公里。本工程于2008年12月15日开工建设,工期2年,总投资为54.37亿元。铁路等级:国家Ⅱ级;正线数目:单线;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3000米,预留提速条件;到发线有效长度:850米;牵引种类:内燃,预留电化条件;机车类型: DF系列;牵引质量:4000t;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
2.2招标内容: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车务及站场设备共分4个标包,标包编号、数量、技术标准见下表:
喀和铁路车务及站场设备招标主要品名、规格及数量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CW01 | 装载机 | 5吨3立方 | 台 | 6 | 喀什至和田线 |
CW02 | 内燃叉车 | CPC20 | 台 | 32 | |
内燃叉车 | CPC30 | 台 | 18 | ||
包件合计 | |||||
CW03 | 汽车吊 | 25吨 | 台 | 3 | |
CW04 | 列尾装置 | 项 | 1 | ||
列尾装置具体配置如下: | |||||
列尾主机 | ZTF2002-6(储存8位机车型号) | 台 | 20 | ||
列尾主机电池 | 7.2V三洋芯镍镉电池(≥7AH) | 块 | 60 | ||
列尾主机电池充放电器 | 四路7AH(串口可连电脑) | 台 | 12 | ||
电池容量检测仪 | (串口可连电脑) | 台 | 6 | 喀什、和田、叶城 | |
双向数传机车号确认仪 | ZTF3688 | 台 | 18 | 沿线中间站 | |
综合测试仪 | R2600 | 台 | 1 | 和田 | |
数字场强仪 | ZTF3688 | 台 | 2 | 和田、叶城 | |
列尾主机数据下载仪 | ZFT2002-6 | 台 | 4 | 同上 | |
列尾数据曲线显示器 | ZTF | 台 | 2 | 同上 | |
屏蔽室 | 6m2(有网线接口) | 个 | 2 | 同上 | |
列尾主机自动检测试验台 | ZTF-CST07 | 台 | 2 | 同上 | |
列尾固定中继器 | ZTF | 台 | 30 | 沿线车站 | |
中继器检测仪 | ZTF3688 | 台 | 2 | 和田、叶城 | |
机柜 | 1.2m标准机柜,有三层隔板 | 个 | 1 | 和田 | |
数据采集服务器 | 4口,含连接线 | 个 | 1 | 和田 | |
光纤连接设备 | 个 | 2 | |||
双绞线 | m | 50 | |||
交换机 | 可网管 | 个 | 2 | ||
列尾装置调度指挥系统 | 四核CUP/4G内存/22寸液晶屏 | 套 | 2 | 和田、叶城 | |
司机控制盒“黑匣子”转储器 | ZTF | 个 | 10 | 喀什、和田 | |
司机控制盒检测仪 | ZTF02-6 | 台 | 6 | 喀什、和田、叶城 | |
列尾监听仪 | ZTF3688 | 台 | 4 | 喀什、和田 | |
列尾司机控制盒数据分析仪 | ZTF-6 | 台 | 2 | 喀什、和田 | |
机车列尾控制台 | ZTF-LKT型 | 套 | 15 | 配属的货运机车 | |
列尾主机 | ZTF2002-6(储存8位机车型号) | 台 | 20 | 喀什、和田、叶城 |
供货期:计划2011年3月供货。具体供货时间待中标签定合同后,按实际需求计划时间分批供应。
质量要求:本次招标的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产品。CW04包件列尾装置主机及附属设备主要技术要求必须符合铁道部《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GB/T2973-2006)的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 CW01包件装载机、CW02包件内燃叉车、CW03包件汽车吊投标人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中标后必须到乌鲁木齐铁路局安监室特种设备科备案,不备案或备案不合格视为放弃中标资格;CW04包件列尾装置应有铁道部颁发的有效的CRCC铁路产品认证证书(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商的证书复印件),同时列尾装置主机及附属设备主要技术要求必须符合铁道部《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及附属设备》(GB/T2973-2006)的标准和要求。
3.3各包件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生产商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也可提供所代理厂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各包件投标人须提供2008、200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5 CW01包件、CW02包件、CW03包件投标人须提供该包件招标设备同类产品近3年的供货业绩证明(提供供货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CW04包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该包件招标设备近3年在铁路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证明(提供供货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6 本次招标的各包件均允许代理商参加,但代理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不得在同一设备标包中同时投标;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的代理销售授权书。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22日~2月28日上午10:00~12:30 ,下午15:30-18: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喀什市世纪大道火车站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和田铁路建设指挥部二楼计划财务部持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包件CW01 ¥2000元/套(贰仟元整/套);包件CW02 ¥2000元/套(贰仟元整/套);包件CW03 ¥1500元/套(壹仟伍佰元整/套);包件CW04 ¥1500元/套(壹仟伍佰元整/套),售后不退。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包件CW01 ¥50000.00元(伍万元整);包件CW02 ¥60000.00元(陆万元整);包件CW03 ¥45000.00元(肆万伍仟元整);包件CW04 ¥20000.00元(贰万元整);。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1年3月17日上午9:30-10: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 3月17日上午 10:00,地点为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乌鲁木齐铁路局七街)。没有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dgcxjjyzx.cn)查询办理手续,无交易证原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喀什和田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新疆喀什市世纪大道火车站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吴凯 137*****989 赵云 139*****782
电 话: 0998-*******、0998—*******、0998—*******
传 真: 0998-*******
电子邮件:xjkhzhbjcb@sina.cn
开户银行:建行喀什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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