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宜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居民废旧灯管无害化收运处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宜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居民废旧灯管无害化收运处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一、投标人须知

1、项目名称:居民废旧灯管无害化收运处理服务。

2、供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3、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标且不低于采购人指定标准。

4、验 收: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数量、规格、外观、质量等。

5、服务期: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6、项目实施要求:

(1)采购单位委托供应商收运及无害化处置居民产生的各类废旧灯管,服务期限内至少6-8次(每次需至指定暂存点收集),灯管类型包括(普通日光灯管、紫外灯等)。

(2)供应商负责灯管清运环保审批工作,采购单位提供相关材料,给予积极配合。

(3)供应商需至存点收运灯管,暂存点相对固定,但允许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变更。

(4)需按照采购单位的时间要求进行收运,每次收运前采购单位预估大约数量告知供应商,供应商需在2个工作日内响应,5个工作日内安排收运(提前将收运路线、收运车辆、收运人员联系方式告知采购单位)。

(5) 供应商需全过程按照环保规定收运处置危险废物流程进行操作,并负责清运过程中的搬运工作。如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 供应商每次收运需在采购单位人员的监督下清点数量,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并交由暂存点负责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各联由供应商负责交由相关方。

(7)供应商必须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配置工作人员数量并支付工资、国假加班费和交纳正常的社会保险,不得安排工作人员超时限加班。

7、综合说明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

(2)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本项目为单价招标,投标报价按每吨废旧灯管的收运处理费报价,投标单价包含废旧灯管的收运、处理、人员、交通、通讯、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最终合同总金额按实结算。

(4)采购合同的签订:在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完全自愿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中标单位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

(5)付款方式:

合同款支付:合同生效后,采购单位每半年按实际收运量支付一次费用,每年共支付两次。

(6)考核方式:

采购单位如发现或经举报核实,供应商有将灯管随意堆放、倾倒或其他未按危险废物流程进行操作的行为,采购单位将扣除该次服务费,如造成污染泄露等严重后果立即终止合同,停止支付剩余合同款并向有关单位举报。

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需分开袋装,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交,具体如下:

1、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不需密封,评标结束后退回):

序号

名称及内容

备注

1

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2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法人本人到场,则不需提供)

5

投标单位的收集处置有害垃圾(废日光灯管)的资质证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须在有效期内;

6

投标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废物)或投标单位须提供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的危废运输协议。

2、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需装订后密封,评标结束后不退):

序号

名称及内容

资料编号

1

投标函

2

投标报价表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法人本人到场,则不需提供)

4

法人代表、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若法人本人到场,则不需提供)

7

质量及服务承诺函

5

投标单位的收集处置有害垃圾(废日光灯管)的资质证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6

投标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废物)或投标单位须提供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的危废运输协议。(复印件)

3、招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一份装订成册,装袋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招标文件任何内容,且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在包装封面上写明:

招标人:宜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宜兴市岳东路5号

宜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居民废旧灯管无害化收运处理服务

(2019年7月18日15:00时前不准启封)

投标人的名称:××××××(单位盖章及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外包封”包封标签格式)

4、开标时间:2019年7月18日15:00时,投标人携带标书至公用事业局2楼开标室,当场开标、评标,逾期到达视为弃权处理。

三、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价格次低者为候补中标人。在中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完全自愿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中标单位资格。投标单位中标后,如若中途毁约,则取消下次投标资格。

招 标 人:宜兴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 系 人:陈琪毅

电话:****-********

日期: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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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无害化 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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