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座尾矿库及弓长岭井下矿环保安全监测(二次)招标公告
四座尾矿库及弓长岭井下矿环保安全监测(二次)招标公告
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四座尾矿库及弓长岭井下矿环保安全监测(二次)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矿业公司采购的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四座尾矿库及弓长岭井下矿环保安全监测(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鞍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四座尾矿库及弓长岭井下矿环保安全监测(二次) 2.招标编号:AB********2079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及准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标的需求一览表》、《投标要求》附件。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166天;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具体付款方式,详见商务附件。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4.1.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在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备案登记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投标供应商近2年内在至少具有类似项目监测的业绩。 4.1.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格证明;在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备案登记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证明;近2年内类似项目监测(钢铁、矿山行业环境现状监测)业绩合同1份及对应发票。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9年07月12日至2019年07月22日 09时00分,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22日 09时00分。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彩色)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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