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原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国家高原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国家高原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工程设计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高原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工程设计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北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北管备案【2019】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汉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66.0%,私有资金34.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汉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大通县北川工业园区 (2)规模:国家高原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用地面积约 112116平方米。 包括一期发动机和整车检测试验楼、综合楼、维修车间和配套的公用站房;二期发动机和整车检测试验楼、新能源试验楼及研发中心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001001

标段名称:国家高原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工程设计

合同估算价:350.0万元

设计服务期:50.0天

招标范围:完成占地面积约168亩规划用地的概念方案设计。完成一期工程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初设),并在施工全过程中进行设计配合及相关或局部变更、修改服务。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子账号:********163*****328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机械·机械甲级]资质,[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它条件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机械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外省企业需提供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3)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13日09:00时至2019年07月17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02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7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汉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7楼10704室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人:王先生、李先生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网址:网址:http://www.henandy.cn/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账号:账号:****************7

标签: 检验 监督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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