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摄录一体机、脚架、监视器等设备招标公告
广播电视台摄录一体机、脚架、监视器等设备招标公告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淳安县广播电视台摄录一体机、脚架、监视器等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02-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淳安县广播电视台委托,就摄录一体机、脚架、监视器等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AZFCG[2011]14号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有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关技术资质)和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格产品的能力(具有产品经营范围)
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本次将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①标书发放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请于2011年 3 月 9 日14:00前免费网上下载(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②报名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3 月9日11:00前携带加盖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报名登记。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3月9日 14:0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
七、开标时间:2011年3月9日 14:0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
九、投标保证金:
请投标人于2011年 3月 9 日11:00时前将标一壹万伍仟圆(¥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并到账,凭银行回执单原件至交易中心四楼服务窗口开取收款收据。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户 名: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 号:****************1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 联系人:余旭华。
十、其他事项:
淳安县广播电视台联系人:毛夏娜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钱慧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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