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选定定点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车辆维修保养选定定点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务车维修保养定点采购供应商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WZB(2019)Z-
二、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务车维修保养定点采购供应商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务拨款。
四、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分包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务车维修保养定点采购供应商 | 选定8家供应商 | 公务车维修保养定点供应商选定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能够在项目所在地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
3、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4、在哈密市区域内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地。
5、具备有效的机动车维修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按要求进行机动车维修备案并具备有效的备案证明材料。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7月13日9:30时至2019年7月20日20:00时(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楼(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至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购买,购买时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机动车维修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按要求进行机动车维修备案并具备有效的备案证明材料、营业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或房屋租赁合同(以上资料均需准备复印件一套同时携带)
注:报名供应商所有生产设备存放、使用场地均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或房屋租赁合同,采购人将对报名供应商生产设备、场地进行实地调研。
九、招标文件售价(逾期不售,售后不退):200元人民币。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2019年8月6日11: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大厦二楼,步行街旁),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十一、公告期限:2019年7月13日9:30时至2019年7月20日20:00时(北京时间)。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马有文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楼
联系人:李明
联系电话: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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