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埝径河(诚庄桥~钟张运河段)整治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宜兴市埝径河(诚庄桥~钟张运河段)整治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XSS********801
1、招标条件:
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宜兴市埝径河(诚庄桥~钟张运河段)整治工程 ,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 ,现已落实。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河道护岸整治2.6KM,清淤19.25万m3
2.2结构类型: 钢筋砼驳岸/河道疏浚
2.3招标范围:河道疏浚、绿化、护砌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6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年03月15日计划开工,至2011年06月22日计划竣工,共100日历天。
2.7工程地点:宜兴市徐舍镇
2.8合同估算价:约132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每位投标人可对上述1个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条件:
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执行,其中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9)外省企业持有江苏省水利厅备案的《江苏省省外企业进苏承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备案表》;
(10)企业持有《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经宜兴市水利局备案的《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备案地点:宜兴市水利农机局;联系人:朱旭华; 联系电话:****-******** 132*****318)。
(11)企业具备江苏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暂C级(含)及以上;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须核验的原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建造师证书,注: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B证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经宜兴市水利局备案的《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⑥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开标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其中交费证明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否则该证明不予认可)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⑧授权委托书⑨投标保证金票据⑩《江苏省省外企业进苏承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备案表》。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法:请注意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文件发放公告”。
7、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施工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2投标项目负责人变更工作单位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8.3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投标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8.4报名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有同时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如有隐瞒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投标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8.6宜兴市外企业参与投标必须和宜兴市内企业一样先到宜兴市水利农机局办理《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如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的投标单位需到宜兴市水利局备案的(备案地点:宜兴市水利农机局;联系人:朱旭华; 联系电话:****-******** 132*****318)
8.7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8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宜政发(2008)243号文件《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相应处罚。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1年 2 月 18 日至2011年 2 月 24 日,本公告为第 二 次发布公告。
10、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
附件
工程标评标办法
一、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委员会应独立评分,不得采取相互协商、暗示、询问他人等方式影响其他评委评分。
四、无效投标文件一律不予以评审。
五、综合评估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并分别评分。技术标总分为25分,商务标总分为75分。
六、技术标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占20分);投标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业绩(占5分)。
七、技术标具体采用以下评分办法:
(一)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评分要点
⑴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⑵主要工序施工方案、控制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
⑶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保证措施;2分
⑷劳动力计划及保证措施;2分
⑸施工总平面布置(1分)、临时工程方案及保证措施(2分);3分
⑹施工进度控制措施和施工进度表;3分
⑺施工质量和各阶段质量保证措施及成品保护措施;3分
⑻安全文明施工和保证措施;2分
说明:
①对不同技术标进行比对,如存在有不该出现的雷同情况的,作废标处理。
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采用暗标,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以电子版为准。不符合本格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③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就施工组织设计有关内容进行询标。
④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分项叙述情况并结合询标结果按下列幅度打分:90%≤优<100%;80%≤良<90% ;60%≤中<80% ;30%≤差<60% 。
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计算
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为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二)业绩(5分)
1、投标人信誉及业绩 3分
近三年从事过造价500万元以上的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或单项造价300万元以上的河道护坡或清淤工程,有1个得0.5分,最多得2分;获得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优质工程的得1分,最多得1分;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 2分
近三年从事过造价500万元以上的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或单项造价300万元以上的河道护坡或清淤工程;有1个得0.5分,最多得2分;
3、业绩评审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⑴上述需提供业绩资料的“有效期”需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有关证书、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原件核实。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
⑵企业或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①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文明工地可以不提供竣工验收报告);④获得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优质工程的还需提供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优质工程证书原件(必须是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水利或交通质监部门发放的优质工程文件)。
⑶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得分项,不得重复计分。例如:同一工程同一计分项目,只计取最高得分项;已计取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得分,其业绩不再在企业业绩部分得分;已计取优质工程得分,不再计取其他企业业绩得分和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得分。
八、商务标评审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在清标过程中要重点比对不同商务标细目等内容,如发现存在不该出现雷同情况、改变工程量清单等情况被判定为废标的,不作详细评审。
(二)除因投标报价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被废标的外,对投标报价进行初步评审,以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九、对投标报价进行初步评审,以判定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指标予以确定:
1、总价
①基准价的确定
基准价=所有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40%+审定标底*60%*k%。
其中:k值在开标时从95、96、97中随机抽取确定。
②所有投标总报价与基准价比较,如果投标总报价比基准价下浮超过20%,则视为低于成本价,作废标处理
2、部分细目
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中下列指定细目的各综合单价计算出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有效投标报价数大于等于五时须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每个投标人工程量清单中下列指定细目综合单价与基准值比较,如果投标综合单价比基准值下浮20%(含20%)以内不扣分,下浮20%~30%扣1分,超过30%(含30%)扣2分; 如果投标单价比基准值上浮10%(含10%)以内不扣分,上浮10%~20%扣1分,超过20%(含20%)扣2分。本工程指定细目为:
①“河道土方疏浚、外运”;
②“圆木桩(稍径不小于15cm,桩长4m)地基加固”;
③“圆木桩(稍径不小于12cm,桩长5m)地基加固”;
④“圆木桩(稍径不小于12cm,桩长6m)地基加固”;
⑤“C25钢筋砼挡墙基础”;
⑥“C25钢筋砼挡墙墙身”;
⑦“临时工程”;
不可竞争费严格按有关规定计算,不得浮动。
十、对经初步评审确认的有效投标文件,按平均价法进行详细评审。
⑴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N%。其中:N的取值范围为97、98、99,在开标会现场当众随机抽取。
⑵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比基准价每上浮1%扣1.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发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比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⑶计算错误1分(本项目为扣分项目)
投标文件出现需评标委员会修正的计算错误,每条扣0.2分,最多扣1分。
十一、汇总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结果,按照总得分高低确定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确定中标人。
十二、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十三、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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