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梁湖生态清淤2009年度工程淤泥固化工程招标公告
梅梁湖生态清淤2009年度工程淤泥固化工程招标公告
梅梁湖生态清淤2009年度工程淤泥固化工程
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的梅梁湖生态清淤2009年度工程淤泥固化工程,已由锡发改许投(2010)第21 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梅梁湖生态清淤2009年度工程淤泥固化工程
1.2工程内容:对梅梁湖生态清淤2009年度工程所清出的淤泥进行化学固化,淤泥固化方量约135万方
1.3资金来源:财政;
1.4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实施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具体地点以合同书为准;
1.5工程开竣工日期:2011年3月25日至2012年2月10日
1.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1个标段的投标。
1.7工程质量标准:(1)固化土承载力3个月后必须满足60-80kPa;(2)固化土堆场内表层1.5m深固化土进行脱碱等特殊处理,满足园林等相关部门的今后绿化的要求,并提供土壤检测报告书;(3)固化土检测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书。以上检测单位需甲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的资质和条件:
2.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资金在1500万元及以上,并经营范围含有淤泥、污泥固化工程的施工的承包人;
2.2投标申请人淤泥固化土的施工方法必须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证书或者通过国家级有关部门的的技术鉴定(技术鉴定部门需要有相关资质)。
2.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污泥、淤泥资源化环境污染治理甲级资质。
2.4投标申请人必须从事过单项太湖淤泥化学固化100万方以上的工程;
3.投标报名:各投标申请人的经办人需带好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代理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内附企业2010年11~2011年1月连续缴纳的缴费清单或社会保险机构提供2010年11~2011年1月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交费证明)于2011年2 月21日至2011年2月25日,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4点,到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机械大厦513室);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以上材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梅梁湖生态清淤2009年度工程淤泥固化工”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5.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 2011年2月28日14:30~15:00时以前送至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嘉禾大厦4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资格预审申请书所需提供的资料必须复印后放一个文件袋中密封,与申请书同时送达,原件开列清单同时备。
6.施工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1家时,由邀请有关专家根据评分入围办法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选取不少于11家单位参加投标。(评分入围标准附资格预审文件后)。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2月25日。
招标人: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曌
联系电话:****-******** 15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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