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3551]柯灯山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JG2019-3551]柯灯山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柯灯山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就柯灯山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的施工监理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投标文件。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
一、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项目新建取水泵站规模为65万m3/d,近期设备安装规模48.4万m3/d;改造现状取水泵站一座,规模为27万m3/d;铺设2根DN1800原水输水管约21Km,1根DN500原水输水管约2.8km。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工程建筑安装费投资约102653.04万元,本次监理费招标额1538.98万元。
三、工期
根据工程的建设进程进行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中标人不得索赔费用。
四、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水利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工建筑)或建设部
4、报名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成员)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资格审查时以广东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内容为准,各投标单位自行到网站截图打印并盖上单位公章);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7、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都取消投标资格;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由不多于2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
(二)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
(三)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四)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五、公告的发布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发布。报名截止后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少于20天。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包括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单独提交。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盖章。
2、《投标人报名提交核查的原件一览表》 (格式见附表),后附按《投标人报名提交核查的原件一览表》内容要求顺序提交资料的复印件(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公章,资料需装订成一式一份),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当场提交资料的原件供招标人核查。
3、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因在增城区水务工程建设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关于对中新镇大安村农村供水工程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的通报》(穗增水〔2019〕44号)的规定,不予以接受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参加增城区水务建设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至
七、在规定的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期间结束后,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八、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人在本公告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时须递交投标文件各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包装、密封。
九、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具体办法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资格审查结果与中标结果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少于3家的将重新组织招标。
十、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牵头方)诚信评价分(权重20%)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计取原则如下: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若以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成员为联合体牵头方的,其“诚信综合评价”分为诚信排名“监理—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若以承担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成员为联合体牵头方的,其“诚信综合评价”分为诚信排名“监理—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
(2)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时,其“诚信综合评价”分以诚信排名“监理—水利”和“监理—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的较高者为准。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未入库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的诚信排名“监理—水利”或“监理—给排水”中尚无诚信综合评价分的,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十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的时间、地点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 年7月15 日至 2019年7月19日上午10:00~ 12:00时,下午14:00~ 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间以公告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计算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 8 月9 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19年 8月 9日10:00~ 10:30时(开标完成为止)公开开标(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开标日上午10:00时前到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递交投标文件并办理报到手续后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其为放弃投标,报到截止时间以交易中心提供的计时装置为准)。
报名、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联系人:刘工电话:***-********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电话:***-********
交易服务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电话:***-********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电话:***-********
2019年 7月 12 日
附表:投标人报名提交核查的原件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单位IC卡号:
序号 | 项目 | 报名资料页码 | 提供原件核查情况 | 投标人代表确认 | 备注 | |
(报名单位不要填写) | ||||||
1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 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
2 |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 | |||||
3 | 企业营业执照 | |||||
4 | 企业资质证书(跨地区承揽业务的企业可提供印制二维码标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 |||||
5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工建筑)或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 |||||
6 | 企业(联合体投标时为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成员)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的网站截图打印件(盖单位公章)。 | |||||
7 | 监理业绩 | 中标通知书 | 商务评分资料 | |||
监理合同 | ||||||
8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商务评分资料 | ||||
9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牵头方)诚信综合评价分(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监理诚信排名的“诚信综合评价”分)的网站截图打印件(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未入库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的诚信排名“监理—水利”或“监理—给排水”中尚无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原件。 | 商务评分资料 | ||||
10 | 企业综合能力相关证书、企业资信证书等证明材料 | 商务评分资料 | ||||
11 | 总监理工程师职称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 商务评分资料 | ||||
12 |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称证、资格证书 | 商务评分资料 |
注:本表中如有标明为“商务评分资料”的资料,投标人如不提交,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人的评分结果。
报名原件核查结果:招标代理单位报名人员与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对上述表中所列资料原件已共同核对,双方共同确认投标人(已、未)按要求提交原件,原件内容与复印件内容(一致、不一致)。
招标人(招标代理)核查人签名: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名:
见证(监督)人签名: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和(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联合体牵头方,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各方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如下:。
d.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送发包人一份,投标报名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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