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中心二期数字化体验中心方案深化、平台建设及设备招标公告

文化艺术中心二期数字化体验中心方案深化、平台建设及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余杭区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的货物、服务类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余财国资【2016】68号)等规定,经国企采购(2019)105号国有企业采购申请书批准,现就余杭区文化艺术中心二期项目数字化体验中心方案深化、平台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余杭区文化艺术中心二期项目数字化体验中心方案深化、平台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QTJY-2019-1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文化艺术中心二期项目数字化体验中心方案深化、平台建设及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相关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预算金额:570万元

窗体底端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软件开发等相关内容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报名

窗体顶端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

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685号二楼招标代理部(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2、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审核通过后于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132*****052********4522.html.files/132*****052********4522.html709.png">http://www.yhggzy.com.cn/)自行下载。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注: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 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

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9年8月5日10:30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3号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019年8月5日10:30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3号开标室

十一、窗体顶端

十二、联系方式:

窗体顶端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余杭区临平南苑发展大厦十五楼

项目联系人姓名:朱周红,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685号

项目联系人姓名:陈敏,电话:****-********,传真:****-********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

联系人:邬明霞,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字化 艺术中心 文化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