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中心二期数字化体验中心方案深化、平台建设及设备招标公告
文化艺术中心二期数字化体验中心方案深化、平台建设及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余杭区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的货物、服务类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余财国资【2016】68号)等规定,经国企采购(2019)105号国有企业采购申请书批准,现就余杭区文化艺术中心二期项目数字化体验中心方案深化、平台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余杭区文化艺术中心二期项目数字化体验中心方案深化、平台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QTJY-2019-1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文化艺术中心二期项目数字化体验中心方案深化、平台建设及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相关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预算金额:570万元
窗体底端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软件开发等相关内容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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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
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685号二楼招标代理部(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
2、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审核通过后于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132*****052********4522.html.files/132*****052********4522.html709.png">http://www.yhggzy.com.cn/)自行下载。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注: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 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
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9年8月5日10:30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3号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019年8月5日10:30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3号开标室
十一、窗体顶端
十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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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余杭区临平南苑发展大厦十五楼
项目联系人姓名:朱周红,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人民大道685号
项目联系人姓名:陈敏,电话:****-********,传真:****-********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
联系人:邬明霞,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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